2015年1月,互联网渗透率达到42%,网民人均每天使用网络时间为4.4小时[1]。互联网已成为人们生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人类日渐外化为一个“数字自我”,人类社会开始进入信息白热化时期。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社交媒体)对人类进行技术赋权,从宏观上和微观上解构政府权力。在此背景下,面对网民数量的逐渐增长和网民的巨大需求,我国政府逐渐运用了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工具,为人们提供数字化服务。可以说,新媒体在本质上有助于社会治理主体运用该平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在新媒体时代,我们要正视挑战,抓住机遇,结合本国国情,发挥新媒体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 技术赋权:新媒体时代的政府与社会人类社会发展至今,经历了以语言,文字,纸张、印刷术,电报、电视、电话等为代表的四次信息技术革命,当前,我们正经历着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兴媒体为代表的第五次信息技术革命。传播媒介的变革所带来的技术赋权,在不断地重塑社会、公众、政府、媒体间的关系,出现了“新媒体时代的权力大迁移”(如图1所示)。正如詹姆斯·卡伦所说:“新媒体会导致新的权力中心的出现,在现存的主导型维权结构内部引发日趋激化的紧张状态;另一方面,新媒体有时候会绕开已经建立的媒体传输机制,发布禁止或限制的信息,通过这种方式来破坏控制社会知识的等级制度。”[2]
在传统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权力被政府控制,政府作为社会信息的总发布者,可以轻易地控制社会的舆论,社会公众处于信息权力的边缘,社会与政府呈现出强政府弱社会的状态,具有信息政府独享与“全能型政府”的特点。该时期,公众被培育成凡事都向政府请教,不关心公众生活,处于对社会公众事件的无意识状态,而政府则成为了社会这个大家庭的“保姆”,成为一个主动的“全能组织”。即使在第四次信息技术变革后,诸如电视、电话等现代化的信息通讯设备,仍没有改变“政府保姆”和“无意识公众”的状态。这是由于电报、电视、手机等现代化设备究其本质仍然是信息单向传递的媒介工具,公众仍仅有被传播的权力。公众被单一来源的巨大信息量包围,主观意识被这股力量所引导,被这股力量所制造,成为符合这股力量需求的“合格公众”。
2. 传统与现代之间:信息分享与“有限型政府”Web 1.0是互联网产生初期,在这一时期出现了基于互联网与数据库的大批新兴门户网站,这些新兴的门户网站增加了社会信息传播渠道和社会中信息的流动量及流动速度,将信息传播主体由政府单一主体转变为 “政府—商业门户网站(M-GM)”为主体的二元信息传播结构。在这一时期,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快速增加。虽然政府可以通过数据库进行统治,但无法阻止政府认为的“坏信息”的出现,内容的生产与流通的自由度得到了提高。政府随着其信息传播权力的弱化,新兴的门户网站分享信息传播权,导致政府在社会中的话语权的减弱,而社会力量的话语权开始上升,“网络中的各个环节属于平级,或根本无等级区别”[3],因此,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开始由强政府弱社会转向弱政府强社会,政府也逐渐由“全能型政府”,转向“有限型政府”。然而,Web 1.0时期,由于信息技术的局限,信息传播流向仍为单向信息流,因此,Web 1.0时期是由强政府弱社会向弱政府强社会过渡的时期。在Web 1.0后期,随着网络论坛的出现,人们有了在网络空间中双向交流的开放虚拟社会场域,这为后来的网络虚拟社会提供了“物质(空间)基础”。这一虚幻的社会形态在Web 1.0后期出现萌芽,在Web 2.0时期走向成熟。
3. 新媒体时代:信息共享与“服务型政府”Web 2.0,是互联网技术在Web 1.0基础上发展的新阶段,形成了双向交流沟通的信息传播路径。这一时期,公众由“无意识公众”转变为“自主公众”,公众被赋予了在现实社会未曾有的话语权力,开始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传播自己的观点,在网络空间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进行自我赋权,建立自己的舆论场域,政府则处于弱势地位,被动地受制于虚拟社会中的社会权力的影响,信息传播权也由政府一元主体、“政府—门户网站”二元主体过渡到了社会多元主体。伴随着信息传播权的共享,政府的声音逐渐弱小,而意见领袖由于拥有巨大的粉丝群体,因此其声音盖过了政府的声音。人们开始对“全能型政府”与“有限型政府”产生怀疑,认为政府不再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而是参与主体之一,公众是新媒体时代中的重要管理者之一,而政府在新媒体时代中仅仅作为管理服务者,政府开始转向“服务型政府”。
与此同时,面对网络空间中如此多的信息,大多数网络公民缺乏对信息的甄选能力,需委托一个自身信任的数字人为他们筛选和提供信息。“草根名人”在这一过程中开始显现,这个提供帮助的数字个体便在网络空间中获取了许多的追随者,成为网络空间中的意见领袖。在Web 1.0后期与Web 2.0初期,国家的法律法规存在“空挡”,法律规章的出台难以与技术的发展相适应,政府对网络空间的监管无法可依,对互联网要么不加约束任其发展,要么随意干预,强制性地控制网络空间,但不管采用哪一种方式,政府的“利维坦”本性都易导致政府形象的下降。意见领袖的产生,便填补了政府权力弱化后的权力空白,与政府共享网络空间话语权。由此,我们发现在意见领袖的形成过程中产生了权力的“去中心化—再中心化”现象(如图2所示)。
“去中心化”是指随着信息资源和传播权力的社会化,政府对传播权力的垄断被解构,传播权逐渐由国家向社会转移,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在意识形态上的主导地位,如A曲线所示。“再中心化”是指随着网络信息经由众多主体传播后,又重新集中于网络空间的过程,如B曲线所示。掌握新权力的这个主体就是网络社会中的“意见领袖”,他们成为重新构建的信息社会场域中的权力中心,拥有众多的粉丝,在网络空间中“指点江山”。新媒体对社会的这一解构改变了社会原有的运行机制,对原有的社会权力进行了重新分配,打破了传统社会自上而下的科层组织结构。
在新媒体时代“去中心化—再中心化”这一权力变换过程中,最终可以达到虚拟网络社会的权力帕累托最优状态,即“政府—社会”二者的均衡状态,如图2中的c和d点所示。在Web 1.0向Web 2.0转型时期,由于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没有及时有效地对网络中各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管,失去了平衡二者间关系的时机(即图中2中c点所示)。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数字政务的不断发展,虚拟社会日渐成熟,通过政府依法行政与网络自治的有效结合,在未来的某一时期会趋近于网络社会中的权力帕累托最优状态(即图2中d点所示)。然而,不管最优状态何时达到,有一点贯穿始终,便是要对互联网中的相关主体进行法律约束,政府依法行政,不能强制性地干预公民的网络生活,为网络空间自治提供空间,必须将私域与公域进行区分。
二、创造性破坏:新媒体时代的政府治理创新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1. “破坏”传统政府组织结构,创造性地建设数字政府信息技术已经成为重塑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催化剂,其打破了以往政府传统的组织结构,将组织结构的边界延伸至网络虚拟空间,促使着政府在虚拟空间进行数字政府建设,形成线下与线上同步治理。数字政府的建设和发展不但弥补政府网络空间的权力空挡,同时也为新媒体时代电子政务建设奠定基础,为服务型政府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数字政府是传统政府组织适应新媒体时代社会治理的本质要求,是树立虚拟网络空间话语权的重要载体。在新媒体时代,社会化媒体的普遍使用,使得网络语言大量涌现,政府的旧有话语体系难以适应新环境的需求。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对“官话”进行创新,对原有的官方话语体系进行“创造性破坏”,将网络社会中的词汇融入政社沟通中,拉近政府与公众的距离,通过网络话语“去官气”“接地气”来引导舆论走向。如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开创性地出现了“草根”、“任性”、权力“减法”、权力“加法”等词语。这种转变,改变了政府在公众心中官方话语体系中的“套话”,通过话语的转变,为政府注入了活力,改变了以往政府观念陈旧的印象,重塑政府在公众心中的形象。
2. “破坏”政社间的沟通鸿沟,创造性地搭建沟通桥梁当前,一种脱离于政府的权力正在虚拟空间形成,这种权力不为政府所有,也不为个人或社会组织所拥有,而由网络社会中众多的不确定人群所支配。在网络新媒体场域中,这种力量有着绝对的支配和控制权,将政府权力推至一旁,通过大量网络信息的传播,支配着网络社会事件的最终结果。在虚拟社会空间中,那种“网络混合力”却扮演着“实体政府”的角色。伴随着草根文化日渐兴起,大众在虚拟社会中的参与意识不断增强,这种网络空间中的“实体政府”极易执行原本属于政府的权力,而网络法律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社会公众责任意识微弱,大量的虚假信息充斥网络社会,这种参与意识增加与责任意识微弱的网民极易受到诱导,在网络空间中制造网络暴力。另外,新媒体加快了社会信息的迭代速度,政府不再具有信息先知优势,对某一事件信息的掌握落后于社会公众,难以及时地对社会事件进行快速回复,政府与社会间产生“沟通鸿沟”。然而,政府治理虚假信息的管制行为极易被网民误读为对网络空间自由的侵蚀,沟通不畅导致政府与网民间的“误会”,在社会公众面前往往又呈现出政府不作为形象。在新媒体时代,政府必须运用新媒体技术和理念,拉近公众与官员间的距离,将官员呈现在网络空间中,增强网民与官员的沟通,缩小政府与公众间的“网络鸿沟”,减少网络社会对于政府行为的误解。
3. “破坏”政府传统治理模式,创造性地实施电子治理当前,政府的治理空间扩展至虚拟空间,虚拟空间的跨时空性,经常导致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关联,转向网络空间中的虚拟关联。当代社会,已经超越了空间的限制,而是在一个更广阔的空间中形成新的社会联系,加大了政府对虚拟空间的治理难度。因此,必须使用信息技术武装政府治理工具,进行电子治理。所谓的电子治理,是指通过政务流程再造和信息通信技术的全面应用,在政府、私人部门、第三部门和公民之间建立协商合作和互动参与的伙伴关系,协同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善治[4]。若将2010年看做“微博元年”的话,那么2011年便是“政务微博元年”,2013年就是“政务微信元年”[5]。之后,我国政务微信呈现井喷式增长,政府网微门户加速发力、后劲十足,移动政务实现“指尖上的政民互动”。201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2014年3月,中国政府网开设“我向总理说句话”常设板块,“一些好的意见建议将被直接送到总理的办公桌上”,这让中国网民的电脑桌与政府总理的办公桌的距离从未如此之近[6]。这种变化对于政府传统执政方式带来了巨大的“破坏”,创造了“网络问政”的新型的政府执政方式。面对着信息技术带来的全民皆为监督者的深刻特点,政府应该善于使用信息技术所带来的机遇,将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相对接,改进政府内部的组织机构,增强信息透明度,做好数据库建设,同时深入挖掘电子治理的内涵,建设将民众参与和民主协商融合在一起的新型数字治理模式。
三、 以人为本:新媒体时代政府治理创新的归宿 1. 转变执政理念与领导方式:由“官本位”到“人本位”近年来,政府工作人员对新媒体的使用频率有大幅度提升,但在网络舆论场域中,党政官员在意见领袖人气榜中所占比重为1%,在影响力榜中所占比重基本为零[7]。这与政府工作人员新媒体熟悉度和网络语言体系匮乏相关,同时,也与政府人员身份角色定位有关,在与网友交流的过程中总是以“领导”自居, “官话”的使用极易在网络空间中与网友们产生距离,难以及时有效地与网民互动。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是单纯地追求以官为本,忽视了信息技术带来的人类异化。笔者在这里所说的以人为本中的“人”已不再是现实社会中的血肉之躯,而是生活在虚拟空间的数字人与现实空间的现实人的结合。这一重要的变化便是新时期政府治理关注的焦点,也是提出将以人为本作为新时期政府治理创新的精神内涵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与神和物相比,数字人是新媒体时代政府治理创新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值得关注的对象之一。
政府治理创新不仅要注重现实空间中人们的需求,更要兼顾虚拟空间中人们的需求,为人们在虚拟空间中搭建幸福家园,实现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同时,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拉近与网民的距离,在虚拟网络空间中与网民进行平等交流,杜绝官本位思想对网络空间的文化侵蚀。为此,政府在执政理念与领导方式方面,必须重视个人在新媒体时代的重要作用,将以人为本作为信息技术赋权下政府社会权力变迁浪潮中政府的立身准则,弱化“官本位”思想,强化“人本位”理念,重视人(现实人与虚拟人)在政府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将信息技术作为政府发展与人的发展融合的工具,让其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社会(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
2. 转变政府治理组织结构:由“封闭式”到“开放式”信息技术的迭代发展,对组织结构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将组织边界由现实空间扩展至虚拟空间,打破了传统组织封闭性的特点,推动开放式的虚拟组织的建设。在新媒体时代必须将政府治理组织结构由官本位下的封闭式转换为人本位下的开放式,重视个人在新时期政府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融入数字政府、智慧民生、智慧城市、智慧乡村等一系列政府治理创新实践中,将数字政府这一新媒体时代政府治理创新的核心环节与人地建设紧密结合,积极主动地运用新兴信息技术,推进人类社会全面发展,让公众凭借信息技术融入到政府治理的过程中来。政府不应简单地以服务民众为主要核心内容,而要将网民这一庞大的群体作为数字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实现政府与社会的紧密结合与和谐交流。同时,也为公众监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了有力工具。
3. 转变政府治理行为模式:由“领导者”到“服务者”经过信息技术的赋权,公众置身于虚拟与现实之中,在现实中所遇到的难题极愿从虚拟社会中寻求安慰。因此,在虚拟空间中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应由社会治理领导者转变为“心理咨询师”,帮助虚拟空间中的公众解决他们的现实问题。政府在虚拟空间中应以一个亲切的服务者的角色参与到人的整体发展中去,社会公众则成为顾客,成为评鉴“服务者”好与坏的主人翁。新媒体技术对于政府治理而言是一把双刃剑,它所赋予政府的不仅是扮演着过滤网络空间非法信息的工具,更多地是充当着虚拟空间中的一个居民与其他公众进行交流的虚拟人格。在虚拟空间中政府不是结构化的组织,而是人性化的虚拟个人,以虚拟人的形象与虚拟空间中的社会公众进行交流。在虚拟空间中,政府置身于有众多虚拟社会公众所编织的社会关系网络中,参与到虚拟社会中的社会交往中,在虚拟空间中与广大网友是一种“好友”关系,而非领导者与下属的关系,更不是凌驾于网友之上的主宰者的角色。若仍以官本位的意识自居便会遭受到虚拟社会中的“谴责”,这种负面影响还会延伸至现实社会政府形象的塑造,不利于新时期我国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
这就迫使政府必须将其行为由官本位意识主导下的领导者的行为模式转换为人本位意识主导下的服务者模式,将自身角色定位为以人民为主的“知心好友”,主动融入虚拟空间中网友的“朋友圈”中。
总之,以人为本已成为政府治理创新的重要精神内涵。以数字政府建设为代表的政府治理创新,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应将以人为本理念纳入到政府治理创新中,作为政府治理创新的精神内涵,为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保障。在新媒体时代,只有将以人为本作为新媒体时代政府治理创新的精神内涵,才有助于政府真正地融入新媒介时代,才能做到使网民对政府治理的认同与正视,重塑政府形象,为政府治理创新与人(现实人和虚拟人)的需求间找到一个平衡的接洽点,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1] | 2015年全球移动&社交报告精华解读[EB/OL]. (2015-02-02)[2015-04-27] .http://www.199it.com/archives/326417.html.(1) |
[2] | 詹姆斯·卡伦. 媒体与权力[M]. 史安斌,董关鹏,译.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74.(1) |
[3] | 阿尔温·托夫勒. 权力的转移[M]. 吴迎春,译. 北京:中信出版社, 2006:220.(1) |
[4] | 秦浩. 电子治理的概念界定[J]. 电子政务, 2014(8):38-45.(1) |
[5] | 方兴东. 微信蓝皮书[M]. 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15:60.(1) |
[6] | 中国政府网开通总理"留言板"开创网络问政新渠道[EB/OL]. (2014-09-01)[2015-04-27] .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14-09/01/c_133611110.htm.(1) |
[7] | 王国华,张勇波,王雅蕾,等. 微博意见领袖的类型特征与内容指向研究[J]. 电子政务, 2014(8):69-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