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塞尔·莫斯(Marcel Mauss,1872—1950)是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终生关注与研究技术。1903—1904年间,他曾设计一份技术问卷,用于在朝鲜开展的一项民族学调查;在其早期作品《巫术的一般理论》(1904)中,莫斯对巫术和技术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从1905年起,他开始负责主编《社会学年鉴》的“技术学”栏目,撰写大量与“技术学”相关的著作评论。在20年代末,莫斯开始教授“技术学”,先后写作大量关涉“技术学”的笔记与论文,其中主要有《国家》(1920)、《社会学的分支和分支比例》(1927)、《关于人类技术起源的争论》(1929)、《诸文明:其要素和形式》(1929)、《身体技术》(1935)、《技术学》(1935)、《技术与技术学》(1941)等。约在1942年和1943年其学术的最后岁月,莫斯曾打算完成一部关于技术的专著,但因缺少图书资料,“他只写了分为三个部分的几页文本”[1]。
实质上,莫斯同其学生勒鲁瓦-古朗(A. Leroi-Gourhan)、奥德里古(A.Haudricourt) 等人,大约与技术社会学的美国奥格本(W.F.Ogburn)学派同期,创立了技术社会学的法国学派,但遗憾的是,莫斯开创的技术社会学研究很大程度上被当代英美学界所忽略。上述莫斯关于技术研究的笔记和论文迟至2006年才由法国考古学家纳丹·施郎格(N.Schlanger)编辑并以英文出版,迄今关于莫斯技术社会学思想的研究文献还十分鲜见。本文试图对莫斯技术社会学的核心思想进行理论概括,以期引起学者们进一步的重视与研究。
一、 自觉的技术社会学的学科意识莫斯是以“技术学”的名义进行技术社会学研究。受涂尔干技术社会学学科意识的影响[2],从《社会学》(1901)到《技术与技术学》(1941),莫斯将技术社会学看做是社会学的一个重要部分,不断审视技术社会学的学科性质和发展状况,身体力行地倡导研究“技术学”。与此同时,莫斯是最早使用“技术社会学”(sociology of techniques)术语的学者之一。
1. 技术社会学的学科性质莫斯明确将“技术学”(technology)界定为“一门研究技术(techniques)的科学”[3]147。在这里,“技术”是指人类所有的技术,即“自人起源以来一直到今天的人类的整个技术生活”。作为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莫斯自己研究比较多的是古代技术,但他并非没有现代技术的观念,在他看来,古代技术和现代技术具有相同的本质属性,根本上不应分开。“科学”实质是指“社会学”。莫斯将“社会学”看做是一门极广大的社会科学,包含一系列特殊社会学分支,而技术社会学就是其中一支独立的特殊社会学。所以在莫斯看来,技术社会学就是研究人类所有技术的一门特殊社会学。
2. 技术社会学的学科内容和研究方法莫斯认为,技术社会学的学科内容十分丰富,包括三大内容。一是“描述性技术学”,即对技术的物质材料的描述与分析。它是技术社会学的基础部分,包括对技术物质材料进行历史和地理的分类;进行生理学和心理学上的研究;按照所属社会的行业体系进行组织等。二是研究技术的功能,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比例、社会生活地位等。这部分研究内容还包括对各行业的性质、比例、变化、使用情况和效果,以及其在社会体制中的价值的分析。三是一般性的思考,包括不同的行业分类、根据行业对不同社会的分类、对具有相似行业的不同社会的比较等。
另外,莫斯还提出将科学史和认识论增加为“技术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莫斯注意到,社会学忽略了对科学自然史和社会史的研究,而科学技术联合体在历史上构成一个统一的集团,有必要将科学史和认识论增列为“技术社会学一个特殊部分”[4]54 。
“技术学”研究重在技术调查和技术分类。对于技术调查,莫斯提出“绝对精确”原则。对于每项技术都应确定谁使用,在哪发现,如何使用,用于什么目的;要用照片记录该技术的使用情景和生产过程;并且要与从属的行业系统的整体研究相联系。对于技术分类,莫斯提出有多种方法,例如:从逻辑角度可导致序列的建立、类型研究和风格研究;从技术角度可导致对有重要意义的人造物的研究;从行业角度可导致对社会的生动描述,如记述一套餐具,包括它的制造历史及使用的情景等。
3. 技术社会学的发展过程和前景德国重商主义经济学家约翰·贝克曼在《技术学指南》(1777)中正式提出“技术学”概念,原本是一个致力于系统描述手工艺和工业技术的社会科学概念。马克思在《资本论》(1867)中使用了这个作为社会科学的重商主义的“技术学”概念,马克思相信:“技术学会揭示出人作用于自然的方式,人维持其生活的生产过程,从而也会揭示出人的社会关系以及随之而来的精神观念的形成方式”[5]。遗憾的是,这个贯穿着百科全书派精神传统的“技术学”在18和19世纪并未形成,所以莫斯讲,“技术学即对技术研究的历史是新近才发展起来的:它是由百科全书派发起,但又被他们的后继者们所放弃”[6]。
莫斯注意到,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技术学”在德国和美国逐渐兴起。德国机械学家勒洛(Franz Reuleaux)在1875—1900年间出版《理论运动学》等著作,从总体上研究机器构成的规律。美国人类学家鲍威尔(John W. Powell)、梅逊(Otis T.Mason)等人宣称:“技术学”,作为“艺术(art)的科学”,是社会学的一个独特和非常重要的部分。在他们创立的华盛顿人类学协会的章程(1882)中,“技术学”与人类体质学、人类文化学、语言学并列为四个分部之一。莫斯认为,技术社会学即“技术学”尚未充分发展,现在需要将勒洛(德国纯机械技术学创始人)的“工程师式的技术学”和鲍威尔(民族志技术学创始人)的“文明史家式的技术学”联系起来,大力开展技术社会学研究。他相信:“这门科学的辉煌前景甚至会超乎我们的想象。”[4]52
二、 技术的社会蕴含 1. 技术概念莫斯基于丰富的社会学和人类学事实指认,当代流行的视“技术”与“物质工具”同一的技术狭义“工具观”是一个自然主义谬误,主张回到古代哲学家柏拉图的立场,恢复技术广义的“活动观”本质。他将技术(technique)界定为“一种有效的和传统的行为”[7]82,或更详细地说,“一整套动作或行为,它们通常大部分是手工的。这些动作或行为是有组织的和传统的,它们共同作用以实现一个物理、化学或有机的目标”[3]149。
在该定义中,莫斯回答了有关技术概念的三个争议问题,通过划界将“技术属性”自身凸现出来。一方面,他强调技术必须是“有组织的和传统的”,存在于人际和代际之间,由此将人的技术行为与动物的本能行为区别开,确定技术是属人的,具有社会性。另一方面,他强调技术实现的物理、化学或有机体的实际效应,由此将人的技术行为与宗教、美学、司法等传统行为区别开,确定技术具有物质性和自然性,技术在根本上是自然与人类之间的一种折中。再一方面,他强调技术与工具的可剥离性,由此使技术概念能涵盖与“工具技术”不同的“身体技术”概念,为确立技术的形而上的“理性”而奠定基础。
2. 技术的社会表征本质莫斯将“技术是社会的表征”这一涂尔干社会学的基本理念加以发扬,他说:“一项实用艺术有两个根源,即动作或器具的发明,以及使用它的传统,甚至使用本身。在这两方面,它本质上都是社会事物”[4]51。在莫斯看来,技术也是一种“传统实践”。“任何传统实践都被赋予一种形式,并通过这种形式传递在某种程度上都能被视做象征性的。”[8]也就是说,技术对社会而言具有渊源于发明它们的社会群体的“特异性”(specificity)、符号性和象征性。“技术是一个社会所特有的,或者至少是一个文明所特有的,独特到足以辨别甚至标示一个社会或文明,可以说它就像一个社会的征候。”[4]52
这种技术原发的社会“特异性”常常为技术在族群或社会之间的“可借用性”和“可传播性”所掩盖,以致不为人注意。莫斯指出,这种原发的“特异性”是所有技术的特点。实质上,任何一种所谓的技术都有它自己的“地方性”的具体“形式”,这种具体形式是特定社会传统的产物。这在“身体技术”上表现得十分充分。譬如,游泳技术、跑步技术和休息技术等等,它们本身没有确定的一种“天生的方式”,相反,它们具有多样性,其特定的形式都是特定社会的生理的、心理的和社会的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或者说是特定社会文化建构的。究其实质,技术沉浸在社会之中,被社会文化塑造为特定形式,以承载特殊的社会文化意义。莫斯的这种思想被当代技术人类学者莱蒙尼尔(Pierre Lemonnier)等人奉为圭臬。
3. 技术的社会分类技术分类是莫斯特别重视的技术学的基本研究视角。他提出多种具体技术分类标准,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种,一种是构成论视角的层级系统分类,另一种是形态论视角的技术体系分类。
从构成论视角,莫斯将技术区分三个层级,即“技术”“工业和手工业”“社会技术系统”。三个层次之间是依次后向构成性关系,即诸多“技术”汇聚到一个目标而构成一门“工业和手工业”,而诸多“工业和手工业”构成整个“社会技术系统”。
从形态论视角,莫斯创新性地将整个社会技术系统区分为两大并列的类别,即“身体技术”和“工具技术”,进而又对身体技术和工具技术分别进行更深入的分类。对于身体技术,可从性别、年龄、效率、传承形式四个基本方面进行分类。对于工具技术,莫斯将其分为:①具有广泛用途的普通技术,包括物理化学的火术,机械的工具、器具和机器;②具有广泛用途的专门技术,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普通工业,包括编制,陶艺,制绳和茅草制品,胶和树脂,武器等;③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门工业,包括消耗业(烹饪、饮食),采集业(采摘、狩猎、渔猎),生产业(畜牧、农业、采矿业),防护和提供舒适的工业(服装、纺织、建筑),运输业(交通道路、搬运、水运)。对上述各种类技术,莫斯都有简明而深入的具体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三、 技术的基本社会关系莫斯不仅将技术视为一个系统,深入到其内部,对各种类别的技术加以分析、分类、比较和概括,而且还研究技术系统与其他种类的社会系统或社会现象之间的各种关系,以全面把握技术现象的整体性、规律性和社会性。莫斯重点关注了“技术与身体”“技术与科学”“技术与巫术”三种基本技术社会关系,其中隐藏着追问“人类技术起源”的深层问题意识。
1. 技术与身体的相互作用:“身体技术”莫斯敏于观察和思考,提出“身体技术”概念,开创身体社会学研究的先河。在他看来,身体不是游离于社会的单纯物质存在,而是深受社会传统塑造的社会构成的一部分;身体动作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也不存在一种“天生的方式”,而是一种会聚“生理—心理—社会”诸因素的社会传统性行为;种种传统的有效用的身体动作形式如行军、跑步、游泳等等是代代传承的,是特定社会所特有的,它们在实质上也是“技术的”,可被统称为“身体技术”。
将“技术”和“身体”关联起来考察,莫斯指出,“身体是人的最初和最自然的工具。或者更确切地表述,不提及工具,人的最初和最自然的技术对象,同时也是技术手段,就是他的身体”[7]83。值得注意的是,单纯说“身体是一种工具”,似乎并无新意。古希腊语的“organon”同时表示“器官”和“工具”。亚里士多德早已指出:“身体是一种工具(instrument)因为身体无论是整体还是个别部分,都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存在的。”[9]莫斯的创新之处在于他进一步将身体纳入到技术视域之中,提出“身体技术”命题,其核心思想包括:①身体是人的最初和最自然的技术对象和技术手段,身体是技术存在的最初和最自然的载体;②人是通过社会传统习得使用身体的各种特定方式,特定的身体动作姿势即身体技术蕴含丰富的社会表征意义;③存在一种不同于“工具技术”的“身体技术”,“在工具技术之前已存在一整套身体技术”[7]83。
莫斯“身体技术”命题的哲学与社会学意义十分巨大。 它使人们开始正视各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丰富多样的身体使用方法,不仅指示出一个新的广阔的描述性社会学的研究领域,而且对研究人类技术的本质、形态和起源等问题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或许可以说,“身体技术”是人类技术的第一个历史形态,孕育了作为后者的“机器技术”。
2. 技术与科学的相互作用:“科学技术联合体”早在1927年莫斯就指出,科学和技术是两种既密切相关又有差别的社会活动。像技术一样,科学使人类超越自身面向自然。科学激发技术活动,与技术具有同样的目标,即控制事物;但科学与技术的差别也是明显的。其一,两种活动对社会自身的超越程度不同。尽管科学由于人们的协作和受控的验证而仍然具有社会性,但在科学认识活动中,人完全摆脱了社会自身利益,对事物的科学认识采取客观主义的态度和方法;而在技术活动中,人仅仅部分地超越了人和社会自身,技术活动处处要考虑与人和社会自身利益需要的关系,要考虑技术对象的社会象征意义。其二,两种活动的结果对社会的专属程度不同。科学成果越来越成为整个人类共同体的财富,不再属于某一特定社会;而技术成果尽管具有可传播性和模仿性,但它很大程度上专属于特定社会群体。
对于科学与技术关系的认识,长期争议不断,存在多种不同的观点。莫斯强调科学与技术的相互作用,主张将它们作为一个整体看待,他称之为“科学技术联合体”。他说:“科学技术联合体构成一个统一的集团。”[4]53通常人们认为,科学与技术的密切作用,譬如科学技术化、技术科学化、科学技术一体化等等,主要发生在近代以后,但莫斯不这样认为,他指出:科学与技术之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在历史上已十分强大,作为科学技术混融的“科学技术联合体”现象古已有之。譬如:最古老的历法既是农民们的劳动成果,也是宗教家或占星家的创造;在那里,技术、科学和神话混融在一起。
莫斯相信:科学技术联合体越来越广大、越来越致密,决定社会的未来。“技术已经独立,并将进一步独立。它们组成一个拥有自己身份的自主的种类,不再任由幸运的或偶发的兴趣和发明摆布。”[3]152这种技术自主论思想后来由技术社会学家雅克·埃吕尔发挥至极。
3. 技术与巫术的相互作用:技术与巫术的混融技术与巫术都是十分古老的社会现象,在人类社会的肇始之初即已存在。莫斯认为,技术与巫术具有密切的亲缘关系,从社会层面来看,巫术孕育和滋养了技术。
历史地看,莫斯指出,巫术与技术的混融是“一种常态现象”。譬如,在捕鱼、狩猎和耕作中,“巫术触及到了技术,并且协助它”;而有些技术甚至完全被巫术所包容,如医学和炼金术;“在很长的时间里,技术的要素是被尽可能地缩小的,巫术支配了它们;它们之所以依赖于巫术,是因为它们正是在巫术之内发展起来的”[10]9。巫术与技术混融,它以其神秘性、信仰性、社会性和知识性为各种技术提供了保护和支撑的环境,使它们在它的保护下得到发展。
发展地看,莫斯指出,可将巫术视为“最古老的技术”“最幼稚的技术”“最容易的技术”。巫术是改变的艺术,与技术具有相同的目的,即改造外部世界,改变既定的状态,但巫术借助的手段总归是想象性的、精神性的、以“言”代“行”的,故在这个意义上说,巫术是初级的、幼稚的和简单的技术。“巫术作用的方式与我们的技术、工业、医学、化学和机械等是一样的。巫术本质上是一种工作艺术,巫师们精心地展示他们的本领、诀窍和手法。它是纯粹生产的领域,‘从无到有’;它用各种语词和姿势干着技术的活。”[10]101
逻辑地看,莫斯指出,巫术与技术是性质根本不同的两种社会现象。巫术与技术外表上固然是极接近或近似的,譬如,它们都是“传统的”“被视为有效的”“有创造性的”,巫师与技术人员往往是同一个人等等;但莫斯注意到,两者本质上是不同的,不能够归为同一类社会现象。莫斯说,真正的技术过程是经验世界中的一个物理的相互作用的因果过程,受实践经验的控制,其效果是直接的和显而易见的物理效应;而巫术是一些私下的、秘密的和神奇的仪式实践,它属于精灵的世界、信仰的世界,受神秘力量控制,被社会集体信奉。在巫术中,“意象代替了现实”,存在着一种超越于物理效应的“纯粹有效性”的概念。“它什么也没有做,或者几乎什么也没有做,但是却让所有人都相信(它的效力)。”[10]101这种巫术与技术的区别认识被后来学者进一步阐明。如埃吕尔强调,技术能不断进步,而巫术领域“没有任何真正的进步”,“我们只能看到无穷无尽的新的开始”[11]。
四、 技术的社会意义 1. 技术的人性发展意义在莫斯看来,技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如宗教、道德、法律等不同,它不只是囿于社会自身之内的,而是具有超拔于社会的 “社会外的地位”(extrasocial position)。由此,莫斯看到技术对人性发展的内在意义。技术能使人类不断克服自身的内持性不足,实现对自身本性的超越和提升。“人类行动者通过事物的机械、物理、化学的原理来获得自身的认同。他在创造技术的同时创造了自身。”[4]53
历史地看,技术与人性的内在关联在人类早期表现得更为直接。技术是判定人存在和认识人的确凿标识物。“的确有一套明确的关于人的分类,即基于他们的技术、机器、工业和发明的分类。在技术进步中存在着他们文明的精神、科学、力量、技能和伟大之处。”[3]151-152有一点还须强调,正如大卫·休谟一样,莫斯也将技术发展与理性起源相关联。理性的社会起源不仅仅与通常所认识到的宗教活动相关,而且还与技术实践密切联系。譬如纺织、编织、木工、航海、制陶等在几何学、数学和机械科学起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实地看,技术与人性的相互作用更为密切和统一。技术与科学互为因果,构成一个紧密的整体,一种独立的社会建制。越来越多的人从事着这类社会职业,“在社会的发展中,正是技术带来了理性、感性和意志的发展。正是技术使得现代人成为最完美的动物”[12]47。莫斯认为,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物质与精神、实业和理想的二元论区分已经过时。莫斯对技术与人性的会通保持一贯的信心。即便在身处乱世的1941年,他仍然写道:“在我们这个时代,工具的力量就是思想的力量,工具的运用蕴涵德性和智慧”[3]153。
2. 技术的社会文明意义技术虽与发明它的特定社会互为表里,具有地方性,但技术又是超社会现象,具有普遍性,极易在社会、国家之间借用和传播。由此,技术成为社会整体文明进步的最重要因素,用莫斯的话来说:“它们是所谓文明的原因、手段和目的的最重要的因素”[4]52。
莫斯指出,各种技术相互结合的社会技术体系对一个社会是不可或缺的,它的水平决定该社会的状态。技术是为各个国家“正名”的标识物。自近代以来,各国逐渐自觉地追求技术进步,一个世界范围的工业和市场体系正在被创造出来。莫斯指出:“人类工业的历史确切地说就是文明的历史,反之亦然。工业技能的发现与传播一直是,而且将来也还是促成社会进化的基本进程,这种社会进化就是使越来越广大土地上越来越多的人更加幸福。……毫无疑问,正是技术将人类从正在遭遇的精神和物质危机中解救出来。”[12]47-48
在其被誉为“最后的学术陈述”(1941)中,莫斯指出,我们正经历着一个史无前例的科学技术系统的成长,现今哪怕是最初级的技术,如与食物生产有关的技术,都正整合进这个“计划性”的系统之中。“未来属于那种大公司里的研究和发展部门”。“谈论一项计划就是在谈论一群人、一个国家、一个文明的活动,就是前所未有的更好探讨道德、真理、效率、用处和善行。”[3]153
五、 简短评论莫斯在20世纪上半叶在“技术学”的名义下自觉地开展了技术社会学研究。他将“技术学”看做一门独立的有重要地位的社会学分支,倡导进行包容广泛的技术社会学研究。今天当我们再次探索“技术学”的学科性质与前景时,我们不仅不能忘却莫斯曾做过的工作,而且还应从中汲取理论养分和经验。
基于丰富多样的人类学事实,莫斯在20世纪上半叶进行的技术社会学研究,贯穿着人道主义和乐观主义的实证精神传统,与“一战”后渐进兴起的非理性的技术悲观主义构成鲜明的对比,作为技术社会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篇章,莫斯的技术社会学思想理应成为当代技术社会学发展中的不可忽略的理论资源。
莫斯超越已作为常识的技术“工具观”,在博古通今的实践境域中,从柏拉图的技术“活动观”视角重新解释技术现象。由此,莫斯提出“身体技术”概念,这个概念使以往的技术研究者所忽略的、在“工具技术”出现之前已存在的一个多样驳杂的技术领域不使用工具的“身体惯习”凸现出来。借助身体技术的“社会特异性”,莫斯对涂尔干学派的核心理念技术作为社会的表征,进行充分论证。值得注意的是,莫斯本人对“身体技术”概念的丰富蕴含的揭示还远远不够,关于“身体技术”的哲学与社会学研究还有待深入进行。
莫斯认为,与其他种种社会传统实践相比,技术具有不同寻常的“社会外的地位”,能够使人超越其天性固有的局限。他本人曾亲历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之痛,但未因此失去对技术的信心,相反,与大多数同时代的人文学者不同,他始终相信:正是技术才能最终解决人类的精神和物质危机问题。莫斯的这种技术乐观主义思想在今天依然富有教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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