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Vol. 18 Issue (2): 215-220       
由“男尊女卑”到“男女平等”: “十七年文学”中两性伦理观的嬗变
吕海琛    
吉林大学文学院,吉林长春 130012
摘要: “十七年文学”中两性伦理观的转变主要有:在女性独立意识的觉醒方面,由“足不出户”到走出“闺房”,女性开始从家庭走向社会;新政权的建立、新《婚姻法》的颁布,为女性追求自由婚恋提供了外部保障,传统包办婚姻形式被打破;传统贞操观在新旧政权交替过程中受到严重冲击,但“牌坊”的倒掉也必须符合阶级斗争的原则;一种“互帮互助”的新型夫妻关系,开始取代“夫唱妇随”的旧秩序,传统家庭格局逐步瓦解。至此,政治挂帅下的“男女平等”颠覆了传统“男尊女卑”的伦理秩序,并呈现出两性性别特征趋同的倾向。
关键词: “男尊女卑”     “男女平等”     “十七年文学”     两性伦理观    
From “Male Superiority to Female” to “Gender Equality”: The Transformations of Gender Ethics in “Seventeen-Year Literature”
LYU Hai-chen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12, China
Abstract: The transformations of gender ethics in Seventeen-Year Literature are as follows. The independent consciousness of women was awoken, from “not leaving their homes” to “going out of the boudoir”, indicating womens transfer from family to society.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ew regime and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new marriage law provided the external guarantee for women in seeking love freely. As a result, the traditional arranged marriage came to an end. The traditional value of chastity was severely impacted by the regime change and its fall conformed to the principles of class struggle. The traditional family structure that “you follow who you have married” was replaced by the new relationship of mutual help, which gradually disappeared. Consequently, the idea of “gender equality” with “putting politics in command” broke the traditional idea of “male superiority to female”, and the gender characteristics tended to converge.
Key words: “male superiority to female”     “gender equality”     “Seventeen-Year Literature”     gender ethics    

在中国的传统伦理秩序中,两性之间的情感总会无条件地让位于责任和义务。“男尊女卑”关系的确立,是以女性无条件地服从男性意志来保证男性权力拥有无限伸展的空间的。如果想打破这样的伦理格局,女性面临的第一个任务便是走出“闺房”,在参与社会实践的过程中获得人格的独立与尊严,从而改变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在新的政治制度的保障下,十七年文学中传递的两性伦理观念既不同于传统伦理,也有别于五四以来的现代伦理。随着女性独立意识的强化,她们开始大胆追求婚恋自由,勇于挑战传统贞操观念,“夫唱妇随”的传统家庭格局开始瓦解,取而代之的是政治挂帅下“互帮互助”的新型夫妻关系。

一、 走出“闺房”:女性独立意识的强化

同五四作家们首先把目光投注于妇女解放一样,十七年文学也对女性的觉醒和女性解放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十七年文学首先针对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男尊女卑”思想,进行了政治性的颠覆,处处流露出“政治挂帅”下的“男女平等”意识。她们要么已经走出家门,勇敢地投入到火热的革命斗争中去,如《红岩》中的江姐、《苦菜花》中的母亲和娟子、《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静;要么满怀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在生产建设领域独当一面,如《李双双小传》中的李双双、《创业史》中的改霞、《唐兰的婚姻》中的唐兰。

《苦菜花》中的母亲因为受到革命情感的激励,开始敢于反抗封建伦常,为维护自己的女儿而公然顶撞权威的族长。这种由政治革命和群众运动带来的巨大的现实改变成为母亲反抗封建族权、族规的力量源泉。“女儿有什么不对呢?她杀死了一家的大仇人,她和男人一样的上山下地。女人就该比男人矮一头吗?不能同男人一起作事吗?唉,女人,女人生来就命苦。啊,娟子!娟子是好孩子,不能让她受委屈,有多大罪自己来受吧。”这种渴求两性平等的意识“象是一把火从她内心烧起来,把她屈从哀怜的眼泪焚干了”。母亲以一种受难的心情反抗着世俗道德的苛责,她并不觉得娟子“抛头露面”有什么过错。在她看来,女儿和男人从事同样的工作,没有理由要屈从于男人。

《创业史》中的改霞“象感觉冷热一样感觉到‘解放’对她的影响”,因为政治上的“解放”使她有机会参加社会活动,到县城当上了青年代表,并在万人大会上讲了话,从而使她成为村里村外的小伙子们梦寐以求的理想伴侣。“解放”改变了改霞的个人命运,使她在婚恋选择上有了更多的机会。

《李双双小传》中的李双双,是新时代农村妇女的典型形象,她泼辣、直爽、处处敢为人先。“李双双”这个名字在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以前在村里鲜为人知,人们以各种称呼来替代她的名字:老辈人称她“喜旺家”或者“喜旺媳妇”;年轻人称她“喜旺嫂子”。她的身份需要以丈夫、孩子为参照,依赖她与家人的关系来确认。不论是何种形式的称呼,都不是将其视为一个完整独立的人而采用的;而丈夫喜旺则称其为“俺那个屋里人”,有了孩子后,干脆叫她“俺小菊她妈”,甚至称其为“俺做饭的”。“俺那个屋里人”,表明的是一种所属关系和依附关系;“俺做饭的”则带有鲜明的尊卑色彩,说明二者在家庭中的地位是不对等的。然而“大跃进”运动开始之后,情况就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李双双的名字随着那张大字报一下子“跃”了出来:“家务事,真心焦,有干劲,鼓不了!整天围着锅台转,跃进计划咋实现?只要能把食堂办,敢和他们男人来挑战”。双双的政治热情随着“大跃进”运动的高涨而迸发出来,这篇充满战斗气息的大字报,正是对男权社会的挑战檄文,是女性争取自身权利的宣言。小说在结尾处则紧扣开头那段别有意味的称谓叙述,人们称呼双双为“双双嫂子”,从此双双真正成为“自己的”了;就连丈夫喜旺也一改以往的大男子主义作风,称自己为“李双双那个爱人”。

为了凸显十七年文学中的女性形象,很多作家在进行创作时,有意地将女性“男人化”,使得很多女性形象具有“准男性”的特点。王汶石的小说《新结识的伙伴》[1]中的张腊月就带有几分须眉之气。作者有意采用一种对比的手法,将两个在性格上截然不同的女性安排在一起。张腊月的泼辣、大胆、赤诚正好与吴淑兰的文静、内敛、温和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在一“动”一“静”的映衬中,人物的形象跃然纸上,生动鲜明。首先,从两人的外貌描写就能看出她们性格的不同,吴淑兰“肤色微黑、瓜子脸庞”,“嘴角挂着宁静而好奇的笑容”;而张腊月呢,“中等身材,圆肩头,红喷喷的脸,翘起的上唇;眉眼里露出的神气,表明她是个泼辣、大胆和赤诚的女人”。其次,从张腊月的语言和行动上,我们也能感知她的“闯将”风范。譬如,在小说的开头,张腊月便以单刀直入的方式主动与吴淑兰结识:“你是吴淑兰吧?……昨天,你一开口发言,我就想:这一定是那个有名的吴淑兰。……总说去看看你,一直没腾出工夫,……啊呀,天,你长得多秀气啊……”“我是张腊月。……”“闯将张腊月。听说过吧?”这样的自我介绍,透着亲切和自信。张腊月的说话方式是男性化的,就连一举一动都透着“爷们儿”气。她“高喉咙大嗓子”地对吴淑兰说:“头回生,二回熟,今天见了面,就是亲姐妹啦。”当吴淑兰夸她也很“俏”时,她竟毫不顾忌地“一把将衣袖捋到齐肩胛处,露出粗粗的黑褐色的胳膊,伸到吴淑兰面前,自我打趣地说:‘你看这多俏?’”张腊月请吴淑兰到家里做客:“今天,你务必要到我家去。……你要拒绝我,就不够朋友啦。”张腊月的语气中透着一股“江湖气”。她刚一回到家,孩子们便向她扑了过来,她“双手托着一个最小的女孩的脸颊,狠狠亲了一下”,马上挥挥手说:“滚,滚,滚,都给我回去,这么大的雨,跑到露天里来干什么!”这种略带嗔怪的话语透着母亲对孩子的无限关爱。她丈夫回家见到吴淑兰便赶紧打招呼,而张腊月则性急地说:“少废话!”“看人淋得这么湿,不说先拢一盆火来,让人烤烤衣服。”透过这样的言语,我们能够感受到,传统夫妻间“举案齐眉”的两性关系已经被彻底颠覆了。

“政治是模塑道德的最强有力之手,而道德通过对政治运作的影响发生对社会最有力作用。”[2]在十七年文学中,不论是在家国命运的抗争中还是在政治运动的洪流里,女性独立意识的觉醒都必须以政治觉醒为前提,离开这种政治上的进步,女性的独立自主便失去了依托和自信,且不具有道德上的合法性。因而,女性若想走出“闺房”,首先要获得政治身份的认同。其次,在那个崇尚力度美、刚性美的年代,作家们似乎没有找到更好的方式去表现女性独有的柔美特征,因为它总是跟“革命”“政治”“进步”等关键词格格不入。所以,尽管娟子、改霞、李双双们打破了传统“男女有别”的性别界限,实现了某种意义上的“男女平等”,但这种“平等”是以淡化女性性别特征,在女性“男性化”的过程中实现的,它造成了女性性别特征的缺失。

二、 婚姻自由:女性对婚恋幸福的大胆追求

为配合新《婚姻法》的实施,提倡婚姻自由,十七年文学中出现了一系列以反抗封建婚姻制度和批判封建残余意识为题材的作品。

赵树理的《登记》中,小飞娥和女儿艾艾演绎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爱情婚姻故事。小飞娥年轻时也追求美好自由的爱情婚姻,尽管她深爱着保安,却仍然屈从于父母的安排,嫁给了并不喜欢的张木匠。她保留着保安送给她的那枚罗汉钱,并将其视为内心情感的一种安慰和寄托。女儿艾艾同母亲小飞娥年轻时一样美丽多情,但与母亲相比,她在追求个人幸福上更加大胆、率性和坚定。从她得知父母和五婶给她另外说亲起,她就一直积极想办法抵制这桩“包办婚姻”。她不似母亲小飞娥那样顺从地接受别人安排的命运,而是自觉地拿起婚姻法的武器去与那些封建思想进行抗争,并与有情人终成眷属。

作者力图通过这样一“悲”一“喜”的对比叙述,让我们看到封建思想对人们的戕害,同时也控诉了旧的婚姻制度和旧习俗对女性婚姻幸福的剥夺。

在评剧《刘巧儿》[3]中,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反对包办婚姻的巧儿。她不接受父亲给自己包办的婚姻:“恨我爹从幼小儿给我把亲订,我和柱儿不认识能够随我的心,思前想后主意拿稳,等爹回家来叫他去退亲。”当得知父亲收了王财主的彩礼,要把她卖掉时,巧儿显示出了抗争到底的决心:“我不能让我爹将我卖;我不能嫁给这样的人。要是我爹不应允,巧儿我一定和他拼!”其次,我们也看到了一个对自由婚姻充满向往的巧儿。退婚成功的巧儿心中充满了欢欣:“我自幼儿许配赵家,我和柱儿不认识我怎能嫁他?我的爹在区上已经把亲退,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当巧儿得知在劳模会上看上的赵振华就是柱儿时,后悔不迭,在李大婶的撮合下,他们私定终身,二人也表达了他们守护自由爱情的决心:“你愿意来我愿意”“两厢情愿咱们配夫妻”;“咱们永不分离,自己的事情自己拿主意”,“旁人若来干涉,咱们宁死也不依!”当巧儿指责父亲将自己卖,表示不愿嫁给王顺昌时,刘彦贵以王家的“绫罗绸缎”“鸡鸭鱼肉”“高楼大厦”作诱饵,妄图说服女儿接受这门亲事,巧儿则以“偏爱穿粗布衣裳”“爱喝稀粥吃粗粮”“爱住茅屋破草房”为由顶撞父亲。从父女俩的争执中我们发现,巧儿作为新政权下成长起来的新女性,她的人生观和幸福观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对婚姻自由的向往,对人格尊严的追求已经远远高于对物质享受的欲望。巧儿反抗封建婚姻的行为得到了妇女主任李大婶和马专员的支持,她和柱儿的婚事最终有了美满的结局。

谷峪的小说《强扭的瓜不甜》[4]反映了一个农村普遍存在的“小新郎大新娘”的问题。小说中的坠儿早已有了心上人大康,但是封建思想很重的父亲却要强迫她嫁给只有九岁的新郎小勇;而四十六岁的小勇母亲也十分渴望作婆婆,她和坠儿的父亲共同促成了这出婚姻悲剧。幸而有了为此事热心奔走的村妇会主任巧灵,才使事情有了转机。最后,小勇的母亲意识到“强扭的瓜不甜”,主动放弃了这场婚姻,并认坠儿为干姑娘;而大康则带着两布袋麦子作礼物到小勇家迎娶坠儿。

《创业史》中的改霞趁着宣传贯彻婚姻法,毅然退掉了母亲为她包办的婚姻,目的是要找一个可心的、符合自己恋爱标准的爱人。她要找一个“思想前进的、生活有意义的青年”,为了这样的理想,她不惜多等两年。她有自己的择偶底线,“一个闺女家,可以拿一切行动表现自己爱国和要求进步,就是不能拿一生只有一回的闺女爱,随便许人。在改霞思想上:不管他男方是什么英雄或者模范,还是要自己从心里喜欢,待在一块心顺、快乐和满意”[5]。改霞的爱情观是既不放弃崇高理想,又要兼顾个人幸福。她既不是那种“任男人摆布,把男人的搂抱亲吻看作赏赐的女性”,也“不甘愿当个庄稼院的好媳妇”,重复农村女性千百年来未曾改变的命运。在这一点上,柳青没有对两性婚恋伦理作简单的政治图解,而是充满了人性关怀,甚至在描写素芳这个“坏女人”对不幸婚姻的绝望反抗时,柳青也抱有一定的同情。

艾艾、刘巧儿、坠儿、改霞,都可看做是新中国第一代思想解放的女性代表,与旧中国传统女性相比,她们身上充满了冲破封建礼教藩篱的勇气和底气。然而我们不禁要问:这种“勇气”和“底气”究竟从何而来?一方面,新《婚姻法》为女性追求自由婚恋提供了充分的法理依据;另一方面,新生政权也为婚恋自由提供了政治保障。同时我们又会看到,在一些表现争取婚姻自主的作品中,青年男女,尤其是女性,在追求婚恋自由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尽管她们试图以《婚姻法》为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但是中间还必得借助于某个“关键人物”才能促成问题的解决。《登记》中的区分委书记、《刘巧儿》中的马专员、《强扭的瓜不甜》中的村妇会主任等正是这样的“关键人物”,他们无一例外都是新政权的代言人。于是,这些作品便形成了一种公式化的叙述逻辑:青年男女的婚恋自由受到封建礼教和传统习俗的侵害,新《婚姻法》的实施步履维艰,在问题处于焦灼状态时,“关键人物”力挽狂澜,使问题迎刃而解。

至此,作者对女性大胆追求婚恋自由的描述看似配合新《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实则是要歌颂新政权、新社会的优越性——因为没有强大的新生政权做后盾,新《婚姻法》不过是一纸空文。

三、 倒掉的“牌坊”: 贞操观的变异

中国封建伦理中的性别秩序能保持长期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以女性对男性的绝对服从为条件的。“三从四德”乃是以男性的权力意志为导向,将伦理规范内化为女性自愿接受并严格履行的个人操守。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培养女性的“贞操”观念,要求女性为男性守节。十七年文学是如何对待传统贞操观念,又是如何表现妇女突破传统贞操观念获得思想和身体的双重“解放”的呢?这一时期,有些文学作品以“寡妇改嫁”为题材,对中国传统贞操观念进行了大胆的挑战。

王安友的小说《李二嫂改嫁》反映了20世纪40年代山东解放区的年轻寡妇李二嫂和同村青年张小六相爱,并最终克服阻碍相结合的故事。他们的爱情受到了旧习惯势力和婆婆(外号“天不怕”)的阻挠。后经妇女会主任等人的帮助,李二嫂决心改嫁,与张小六结为终身伴侣。小说以李二嫂改嫁为中心事件,描写了李二嫂备受折磨、孤苦伶仃的守寡生活,以及她为摆脱这种生活所作的斗争,深刻地揭示出旧社会强加给妇女的精神枷锁和新社会激发起的年轻寡妇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在《风波》中,维系杨氏家族伦理秩序的“杨氏宗祠”就像压在女性心头的一座大山。它以道德的名义剥夺了孀妇们追求自由婚恋幸福的权利。在其正殿左壁石碑上刻着的“族规”中便有一条:“本族内外妇女,从一而终,如有私奔再醮情事,听凭族人处断。”杨么嫂不上二十就守了寡,“解放以前,一铺黑网盖天”,她和曾良臣之间的关系,“麻线那么大股风也不敢漏”;“解放以后,大家闹着翻身大事,地主自然被打得昏头昏脑,农民们也没时间再考究什么‘寡’呀‘节’呀,两人的接触就方便一些。后来,婚姻法的风吹来了,据说寡妇可以再嫁,两人一喜,走动就更不大避忌”。杨么嫂解放前后的变化,至少表明她从自己的思想深处打开了缺口,开始尝试挑战传统贞操观念。然而她还不能像女儿玉梅那样懂得以婚姻法为武器保卫自己的婚姻幸福,更不懂得借助新政权的权威去对抗家法,她选择了以死抗争这种极端方式。最后,经过“团族”大会,在新政府的支持下,尤其是在婚姻法的保障下,她终于能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了。

贞操观念往往从内外两个方面对女性行为形成制约,一是通过制定一系列礼法和制造相关舆论形成外部规约,比如乡俗、“家法”“族规”等;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女性的自我认同,使她们将这种贞操观念内化为高于生命的道德操守加以践行。《父女俩》中的香姐儿被封建的父亲管束着,失去了追求幸福的动力,过着麻木的生活。她在村里人眼中是个“中规中矩”的寡妇,不仅“全身黑的时行打扮”完全合于寡妇的身份,而且日常行为也绝对“中规中矩”,她成了油庄上“封建思想体系所奉承的理想人物”,成了用来教育那些“敢于在婚姻上表示自己意志的已出嫁的妇女”的“正面教材”。香姐儿虽然向往自由幸福的生活,但却表现得很纠结,一方面有现实的考虑,不想失去老爹的帮衬;另一方面有精神层面的需求,不想失去乡邻的“尊敬”。然而自从香姐儿结识了张达以后,思想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她与自己的父亲及父亲的朋友们产生了思想的隔阂,自己也开始朝着“进步”的方向迈进,最后终于和心上人张达走到了一起。在写香姐儿思想转变的过程中,作者紧紧围绕她政治上的进步展开叙述,而她最终能走出传统贞操观念的束缚也依赖于政治上的进步。

在《青春之歌》中,作者并未对林道静和余永泽未婚同居进行道德批判,作者这样写也是忠于时代背景的,因为林道静毕竟是五四之后成长起来的新女性。小说的第九章有一段写林道静很崇拜美国舞蹈家邓肯,因为“她就讨厌那些传统的道德。有一次,她的两个孩子全掉在莱茵河里淹死了,她想孩子,希望再有个孩子,可是那时她没有丈夫,她就躺在海滩上等待着。后来,看见来了一个可爱的青年,她就向这个陌生的青年迎了去。……”显然,林道静视邓肯为偶像,她认为自己也应该像邓肯一样敢爱敢恨。在林道静身上我们已经看不到传统女性所固有的矜持,她没有传统贞操观念带给自己的精神负担。林道静用邓肯的故事表达了自己对传统道德的看法,而作者杨沫则是通过林道静来表达自己对传统道德、传统贞操观念的鄙弃。

陆文夫的《小巷深处》最初发表于1956年《萌芽》第10期上,小说塑造了一个旧社会妓女徐文霞在新社会中重新做人,敢于追求真爱,并最终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作者主要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探讨徐文霞的遭际。我们且不去探讨政治上“翻身”的徐文霞是否真的在精神上也得到了“解放”,仅从当时能够发表这样的作品来看,就足以说明作家在文学创作中力图打破传统贞操观念的决心和勇气。

应该说,十七年文学的作家在突破传统观念方面是十分自觉的,他们急于破“旧”立“新”,并试图借助新旧社会交替的契机实现观念的彻底转变。然而我们也注意到,在作品中只有以政治进步为前提的观念转变才是“合理”“合法”的。比如《创业史》中的素芳,本是一个十分值得同情的人物,但因为其婚前“不检点”,未婚先孕,便从此背负了“不干净”的罪名。从素芳“失足”的那一刻起,就注定她以后都要在蜚短流长中过生活,要在人们的不屑和白眼中艰难度日。她苦于命运对自己的不公,却又无力摆脱命运的安排:生宝严词拒绝了她的爱;拴拴受父亲的唆使常常对她施加暴力,使她成了“做家务活和生娃子的工具”;后来被姚士杰诱奸进而与之私通——素芳渐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千年贞操情结的社会,尤其在保守的乡间,素芳的行为是不被乡邻接受的。更何况她“偷情”的对象姚士杰本是富农阶层的代表,素芳与之结合,便是一种错误的政治选择。相反,发生在《苦菜花》中杏莉母亲和长工王长锁之间、花子和老起之间的“偷情”却最终得到了人们的“原谅”,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同属于被压迫阶级,相同的遭遇使他们惺惺相惜,因此他们的结合更具有志同道合的意味。

四、 夫妻关系:从“夫唱妇随”到“互帮互助”

“夫妇”关系被视为“五伦”之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起点。它的变化,更能体现一个社会伦理道德秩序的变迁。十七年文学中,当女性走出“闺房”,女性的社会地位得到提升之后,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得到了调整,不再作为男性的附属物而存在,夫妻关系由传统的“夫唱妇随”渐渐演变为“互助合作”。

在描写这种“新型”夫妻关系时,作者刻意采用一“扬”一“抑”的手法,以突出女性在家庭中的作用和地位。如在《李双双小传》中,对李双双这个人物的塑造时刻与她的丈夫喜旺作对比,用喜旺的“弱”反衬双双的“强”。双双爽直泼辣、一心为公,讲原则富有正义感,勇于和旧思想作斗争;而她那老实巴交的丈夫喜旺却处处与妻子形成鲜明的反差,他憨厚朴实,却立场不稳,原则不清。他们的根本分歧在于双双看不惯喜旺“放着排场不排场,放着光荣不光荣”的某些做法,用她的话说:“我就见不得‘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狗肉不上桌’这号人!”这种塑造方式形成了女性在伦理道德方面的主导优势。“照他原来想着,如今人不为钱了,还要为个名。可是照双双讲的,这图个名也是不光彩。只能是为工作,为大伙,为社会主义。”喜旺把妻子思想上超越于自己的原因归结为“劳动”。他信心十足,要“浪子回头金不换”,和妻子比一比,也要“跃进跃进”。正是在这种互相比拼、“互帮互助”中,夫妻感情得以促进,真正实现了“志同道合”。

徐绍武的小说《夜宿落凤寨》发表于1965年第1期的《人民文学》上。小说构思巧妙,以“我”夜宿落凤寨无意间听到房主夫妇的对话为主线,塑造了一位大公无私、胸襟开阔、热情而又细心周到的女党支部书记的形象。女人因为追杀一只偷吃鸡场小鸡的狐狸不慎被钉耙刺伤了脚。丈夫心疼妻子,埋怨她不该为几只鸡追狐狸。妻子被丈夫的话激怒,责备丈夫不该有这种“败家子”的思想:“以为牛羊满圈、骡马成群、家大业大了,这几只鸡算啥!这实际上是看油瓶子倒了也不扶的败家子思想!”小说由夫妻二人的“争吵”展开叙事,人物形象也在这种对话叙事中跃然纸上。两个人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受伤”这一事实。看到妻子痛苦的表情,男人责怪妻子“自讨苦吃”,在嗔怪的语气中带着无限的关爱,而妻子则站在一心为公的立场上反问他:“你这是鼓励人们爱护集体财产呢,还是让人们见到集体财产受损失也毫不动心?”

作家将夫妻二人思想上的矛盾冲突融入了日常生活对话中,使生硬的政治说教变成了家长里短的生活叙事。妻子批评丈夫的“本位主义”思想,指出他不该跟别的庄社抢贷化肥,“只要你不忘记自己是个共产党员,就是硬塞给你,你也不会去接!”“你是领着社员搞社会主义建设的生产队长,不是这几十户人家谋财夺利的带头人!”妻子着眼全局的思想与丈夫的本位主义思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作家并没有让这种夫妻矛盾变成剑拔弩张的政治批判,而是适时地转化矛盾的锋芒,每次在矛盾尖锐化的时候都以丈夫的“认输”和屈服使矛盾得以缓解。当然作家也并没有忘记为女人的进步思想找寻依据,从夫妻的对话中我们得知,女人从小也是个苦命人,“要了三辈子饭”,入党的时候,才有了自己的名字——意在证明其原本就根红苗正。

《改造》[6]中王有德的媳妇,土改之前在婆家逆来顺受,是个“软面疙瘩,光凭她男人搓捏,搓捏圆就是圆,搓捏扁就是扁”。土改一开始,她就有了反抗的意识,“成天里不是咕嘟着嘴不说话,就是关门磕门扇,洗碗摔家伙,到后来她索性回娘家去了”,而且,竟闹到要离婚的地步。

十七年文学在表现新型夫妻关系时,已不满足于将女性定位为传统的“贤妻良母”,她们不仅是社会变革的参与者,同时也成为家庭事务的主宰者。由“随”到“帮”,标志着女性家庭角色的转变。

在十七年文学中,两性伦理观念的嬗变——由“男尊女卑”到“男女平等”,亦可以看做是女性“翻身”主题的另一种演绎。在革命洪流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潮中,作家们为女性从家庭走入社会构建了一条合乎政治审美规范的道路,它避免了五四文学中新女性们的尴尬结局——既不会“堕落”,更不会“回来”。不过这种文学想象,却带有一种一厢情愿式的偏执,它使女性陷入自我身份认同的焦虑:她们打碎了传统伦理的枷锁,却又无法逃脱性别特征缺失的魔咒;她们实现了政治上的翻身,却又不得不接受政治伦理的规约,未能实现人性意义上的个性“解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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