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 Vol. 18 Issue (6): 610-615  DOI: 10.15936/j.cnki.1008-3758.2016.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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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杰 , 靳慧蓉 , 娄成武 . 2016. 规范激活理论:公众环保行为的有效预测模型[J].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8(6): 6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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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Xiao-jie , JIN Hui-rong , LOU Cheng-wu . 2016. Norm Activation Model: An Effective Theoretical Model for Predicting Citizens' Pro-environmental Behaviors[J]. Journal of Northeaster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18(6): 610-615. DOI: 10.15936/j.cnki.1008-3758.2016.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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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资助项目(15CZZ008);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探索导向重点资助项目(N15140200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资助项目(12YJC630296);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L11BZZ015)。

作者简介

张晓杰(1980-), 女, 辽宁大连人, 东北大学讲师, 管理学博士, 主要从事环境政策与管理研究;
娄成武(1949-), 男, 辽宁北宁人, 东北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研究。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 2016-04-01
规范激活理论:公众环保行为的有效预测模型
张晓杰, 靳慧蓉, 娄成武    
东北大学 文法学院, 辽宁 沈阳110819
摘要: 规范激活理论是利他行为研究的重要理论, 该理论认为个体规范是影响利他行为最直接的因素, 而个体规范受结果意识和责任归属的影响。规范激活理论被广泛地运用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利他行为包括环保行为的研究, 并被证实能有效解释和预测公众的环保行为。该理论在具体运用中得以不断发展, 新变量被逐步纳入模型, 并最终形成了价值—信念—规范理论。规范激活理论的易操作性、开放性和包容性使其适用于解释、预测和干预中国公众的环保行为。
关键词: 规范激活理论    个体规范    结果意识    责任归属    环保行为    
Norm Activation Model: An Effective Theoretical Model for Predicting Citizens' Pro-environmental Behaviors
ZHANG Xiao-jie, JIN Hui-rong, LOU Cheng-wu    
School of Humanities&Law, Northeastern University, Shenyang 110819, China
Abstract: Norm activation model (NAM) is an important theory to study various kinds of altruistic behaviors, which claims that an individual's pro-social behaviors are positively affected by his or her personal norm that is activated by consequence awareness and responsibility ascription. Widely applied to study such pro-social behaviors as pro-environmental behaviors in the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NAM has been proved to effectively explain and predict pro-environmental behaviors. It has been continuously developed in its applications, with new variables added to the model and the value-belief-norm theory finally built. Due to its easy operability, openness and inclusiveness, NAM can be used to explain, predict and intervene the Chinese citizens' pro-environmental behaviors.
Key words: norm activation model (NAM)    personal norm    consequence awareness    responsibility ascription    pro-environmental behavior    

近年来,中国政府积极运用公众参与这一政策工具来应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严峻形势及缓解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的态势。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同年,环保部出台的《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和途径。2015年环保部实施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成为首个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作出专门规定的部门规章。与党和政府积极促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姿态相呼应,中国公众以空前的热度介入了环境保护。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呈现地域差异大、参与水平低、从众效应明显等特点。如何促进公众自发、积极、主动、高水平地参与环境保护,亟需相关理论指导。国内学界虽然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进行了诸多研究,但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解释框架。本文将介绍源自于西方社会心理学领域的规范激活理论(norm activation model,简称NAM),该理论重点关注个体规范与行为的关系[1]。在过去的30多年里,规范激活理论已经被成功地应用于预测和解释各类亲社会行为(包括环保行为)。

一、规范激活理论的基本内容

规范激活理论源自于人们对助人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在Schwartz之前,大多数心理学家对于个体牺牲自我利益参加志愿活动不奢求个人回报是持怀疑态度的,他们认为推动人们实施助人行为的因素是社会回报或者物质回报。然而,也有调查说明,个体实施助人行为的动力来自于内在价值体系。这些研究提出了很多影响助人行为的不同因素,主要有三种解释:①情感觉醒;②社会期望的激活;③自我期望的激活。Schwartz认为这三种解释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可能同时发生的,并且这些变量没有整合成一个系统的理论。Schwartz主张助人行为的动力是内部价值观和规范,内部价值观和规范的激活形成了人们的道德义务感,而道德义务感就是个体规范[2]。基于此,Schwartz提出了规范激活理论。

1. 主要变量及含义

规范激活理论主要由三个变量构成,分别是结果意识(awareness of consequence)、责任归属(ascription of responsibility)、个体规范(personal norms)。结果意识是指个体对未实施利他行为而给他人或者其他事物造成不良后果的意识。一般情况下,个体对于特定情况的结果感知越强烈,道德义务感就越强,个体就越可能激活个体规范去实施相应的利他行为。责任归属是指个体对于不良后果的责任感。个体对于结果的责任感越强,越有利于实施与个体规范相一致的行为。个体规范是指特定情况下个体实施具体行为的自我期望。个体规范是被内化的社会规范,是自我的道德义务感。违反个体规范会产生罪恶感、自我否定或者自尊的丢失;遵守个体规范会产生自豪感及自尊的提升[3]

2. 主要变量之间的关系

第一,个体规范直接正向影响行为,并通过结果意识和责任归属而得以激活(见图 1)。个体规范是规范激活理论的核心变量,当个体产生实施亲社会行为的道德义务感时,将会实施相应的亲社会行为,从而使自身行为与所持价值体系相一致。同时,个体规范受结果意识和责任归属的影响,当个体意识到未实施亲社会行为所带来的消极后果,并认为自己对该行为负有责任时,个体规范将被激活,个体将会实施亲社会行为[4]

图 1 规范激活理论

第二,结果意识淡薄、责任否认均会弱化个体规范和行为的关系。当个人认为帮助他人的成本比较大或者会损害自己的个人利益时,他就可能否认道德义务感而采取防御性策略。这时为了中和行为选择时的道德义务感,人们会否认具体行为产生的不良结果,或者否认自己的责任,从而弱化了内在价值观和规范对行为的影响。Schwartz对大学生的互助行为研究表明,结果意识越淡薄,个体规范对行为的影响越不显著。此外Schwartz&Howard的研究表明,责任否认越强烈,个体规范就越不能真实地反映受访者的道德价值观。也就是说,强烈的责任否定对未来行为的预测力比较低。因此,个体规范和行为的关系只有在个体承认责任时才存在,并且责任否认对于个体规范和行为的影响对于具有稳定价值观的个人来说更大[5]

3. 主要变量的测量方法

将规范激活理论应用于研究时,由于其三个变量属于潜变量,无法直接进行测量,因此,需要通过观察变量进行测量。在规范激活理论中,利他行为是指个体在特定时间与环境下实施的使他人受益而自身并未直接受益的行为,利他行为的测量主要通过该行为发生的频率。例如,Ebreo通过被访者回答行为的频率来对减少浪费行为进行测量[6]。结果意识主要通过被访者对目标行为产生的具体后果的认知进行测量。例如,以Park等人通过询问被试四个问题(见表 1)来测量消费者对于回收行为的结果意识。责任归属主要通过个体对相关行为的责任感进行测量。以Zhang等人对于员工节电行为的研究为例[4],责任归属通过三个问题进行了测量,如表 1所示。个体规范的测量一般通过诸如“我有道德义务去实施目标行为”“没有实施目标行为我会内疚”等问题进行测量。

表 1 结果意识和责任归属的测量方法

结果意识、责任归属、个体规范三个变量的测量问题组成了问卷的基本题项,所有题项均采用李克特等级评分法。此外,问卷中还必须包含人口统计学因素等控制变量。行为研究的调查问题一般采用结构化自我报告方式。自我报告是研究者通过行为量表询问受访者行为的频率。行为测量的另一种方法是他人报告,即观察者报告被观察者的行为频率。他人报告和自我报告的区别在于观察和报告行为的主体不同[8]。问卷形成之后,通常需要由专家和被调查者预先测试评估问卷的内部一致性[9]。一致性是指所有研究变量的测量必须包含相同的行为元素[10],即所测量的结果意识、责任归属、个体规范应是针对特定行为的结果意识、责任归属和个体规范,并且所测量的行为应与其真实条件下发生的行为一致。根据专家和受访者的反馈,重新措辞或者删除一些题项从而得到最终的调查问卷。

二、规范激活理论在公众环保行为研究领域的应用与发展 1. 规范激活理论在公众环保行为研究领域的应用

规范激活理论自提出30多年来,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研究西方发达国家的亲社会行为包括环保行为,并且被证明了该理论具有良好的预测力和解释力。最早应用规范激活理论研究环保行为的是Vanliere&Dunlap对于庭院废弃物燃烧的研究[11],研究结论表明结果意识和责任归属越强,居民越不会实施燃烧垃圾行为,该结论与规范激活理论的基本假设一致。其次是Ebreo等人用规范激活理论预测居民的减少浪费行为[6],其研究表明,结果意识、责任归属、个体规范积极地影响减少浪费行为,结果意识和责任归属积极影响个体规范,其中责任归属对于减少浪费行为的预测最为显著,并且责任归属控制着规范激活理论中的其他变量。2007年,Bamberg等人运用规范激活理论研究了公共交通使用行为[12],并重点关注了个体规范对于使用公共交通决策的影响。研究者调查了具有不同经济和社会文化背景的两个城市的居民,结果表明个体规范对于预测使用公共交通意向最显著,个体规范的不同导致了人们选择使用公共交通行为的差异。此外,Zhang等人对于员工节电行为的研究表明,个体规范是员工节电行为最直接的影响因素,结果意识和责任归属是个体规范的前提。同时结果意识直接正向影响责任归属,责任归属直接正向影响个体规范[4]。由此可见,规范激活理论的基本变量能够较好地解释和预测公众的环境保护行为。

2. 规范激活理论在公众环保行为研究领域的发展

(1) 核心变量关系的调整

自规范激活理论提出后,就被广泛地应用到亲社会行为包括环保行为的研究领域,但是理论中主要变量之间的关系不断调整。规范激活理论变量间关系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调节模型,即个体规范直接影响行为,并受到结果意识和责任归属的调节,这种解释与Schwartz在1977年提出的理论假设一致;另一种解释是中介模型,即个体规范直接影响行为,结果意识通过责任归属影响个体规范,如图 2所示。

图 2 作为中介模型的规范激活理论

de Groot&Steg进行了5项行为研究,包括居民对于能源政策的接受性、减少汽车使用行为、人们是否愿意采取行动说服政府在郊区建立配送中心来减少可吸入颗粒物的排放、抗议在居民区附近建立美沙酮点和公民的献血行为。其研究结果表明,规范激活理论是中介模型[13],结果意识对责任归属有显著影响,责任归属对个体规范有显著影响,个体规范对行为有显著影响。具体来说,一个人认为自己有责任或者承认自己的贡献是有用的之前,他必须意识到行为的后果。依次的,责任感增加了亲社会行为的道德义务感,而道德义务感导致了亲社会行为意图或行为。相反,没有意识到行为的后果,就不会产生对此行为后果的责任感或考虑行为的有效性,而没有责任感,个人就不会实施与个体规范相一致的行为。因此,规范激活理论是中介模型。

(2) 新变量的逐步纳入

部分学者在运用规范激活理论时,认为既有理论变量不足以充分解释个体的利他行为意向和行为,因此尝试在理论模型中增加一些新的变量,以期提高理论的解释力,增加的变量包括:预期情感[1]、群体氛围[4]、社会规范[6]、态度[7]等,其中,预期情感是被纳入频率最高的变量。

Onwezen等人认为,用规范激活理论解释公众环保行为时,具体的自豪感与罪恶感和行为似乎是相关的,于是通过研究公民参与环保行为验证该假设[1]。其结果表明,预期的自豪感和罪恶感是个体规范和具体行为的中介变量。他们认为,个体规范和社会规范是基于道德准则的行为规范,遵守个体规范或者社会规范会产生自我情绪,而自我情绪又可以加速利他行为的产生。自豪感和罪恶感是重要的自我情绪,因而可以影响行为。同时,研究结论也支持规范激活理论的中介模型,如图 3所示。

图 3 预期的自豪感和罪恶感是个体规范和行为的中介变量

然而,Han却认为,自豪感和罪恶感是重要的社会道德情感,它们导致了个人的道德义务感。预期情感依赖于个人对未来行为及没有实施该行为所产生的不良结果的责任感的评估,这些情感有利于激发个人的道德义务感,即个体规范,进而激活利他行为意向或者行为。同时,Han指出个人实施与个体规范一致的行为时,个人感到自豪,反之个人感到罪恶。因此,预期的自豪感和罪恶感在作决定实施亲社会行为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14],如图 4所示。尽管Han与Onwezen等人的观点不大相同,但是他们的研究都表明,预期的自豪感和罪恶感是影响行为的重要变量。

图 4 预期的自豪感和罪恶感是责任归属和个体规范的中介变量

(3) 新理论模型的构建价值-信念-规范理论(value-belief-norm theory)

价值-信念-规范理论是Stern在规范激活理论中介模型的基础上,融入价值理论(value theory)和新生态范式理论(new environmental paradigm,简称NEP)而建立起来的,它是规范激活理论在公众环保行为研究领域运用和发展的成果,并被认为是研究各种各样的环保行为最好的理论[15]。该理论通过因果链把五个变量连接起来,分别是个人价值取向(尤其是利他价值取向)、NEP、结果意识、责任归属和个体规范(见图 5)。因果链从相对稳定的一般价值取向开始,到人类与环境关系的信念(NEP),以至结果意识、责任归属和个人采取环保行为的道德义务感。在这个因果链中,各个变量既直接影响下一个变量,又影响更后面的变量。个人道德规范是环保行为或意向的直接影响因素,而个体规范是通过个人对于环境状况产生的不利影响的意识和个人采取行动减小危害的责任感而得以激活。所以,为了发展个体规范,个人必须意识到特定行为的不良后果,并且认识到他们有能力有责任去提供帮助。而价值取向(尤其是利他价值和自我超越价值)和个体规范的关系最密切,具体的信念是价值取向和个体规范的中间变量。此外,具体行为的个体规范和相关的心理因素(如实施行为的成本和收益、行为的有效性等)也会影响特定的行为。

图 5 价值-信念-规范理论

价值-信念-规范理论在解释公众环保行为方面具有较好的预测力。例如,Ibtissem对于节能行为的研究表明,个人的价值取向积极地影响结果意识,结果意识通过责任归属影响个体规范,个体规范直接影响个体的节能行为[16]。Johansson等进行的土地所有者参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研究证实了参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土地所有者比未参与者拥有更高的结果意识、责任归属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道德责任感,其价值结构和生态世界观具有稳定性,并积极影响个体规范[17]

三、规范激活理论的简要评价 1. 规范激活理论的优势

第一,规范激活理论可适用于广泛的利他行为研究。规范激活理论是解释和预测利他行为的有效工具。因为该理论概括了解释利他行为的一般因素,并建立了各主要因素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了一个整合的理论框架。除目标行为不是利他行为或者目标行为虽是利他行为但和道德责任感无关以外,几乎任何利他行为都可以运用该理论进行解释。国外已经应用规范激活理论进行了大量的利他行为研究,包括:无偿献血行为、捐献骨髓行为、志愿服务行为、紧急情况下的救助行为、庭院废弃物燃烧行为、回收行为、减少浪费行为、购买绿色手机行为、公共交通工具使用行为等。

第二,规范激活理论简单且容易操作。规范激活理论十分简单且易操作,它主要设定了决定利他行为的三个变量:结果意识、责任归属、个体规范。这些变量设计简洁,并且很容易进行测量。运用规范激活理论研究利他行为,可以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形成所要研究行为的测量量表。行为通常以自我报告的方式测量,不仅可以测量过去的行为,而且也能测量现在或将来的行为。问卷形成之后,需要由专家和被调查者预先测试评估问卷的内部一致性。根据专家和被调查者的意见,对问卷题项进行修改,并得到最终问卷。这一系列的测量程序标准规范且容易操作,因此,研究者可以很容易地将规范激活理论应用到广泛的利他行为研究中。

第三,规范激活理论具有较强的包容性。部分研究者认为,规范激活理论的主要变量不能最大程度地解释和预测目标行为,因而需要纳入新变量以提高对利他行为的解释力和预测力,增加的变量有预期情感、群体氛围、社会规范、态度等。研究结果表明,规范激活理论不排斥任何有助于提高利他行为解释能力的新变量,而且添加新变量后的理论模型对具体行为的解释力和预测力明显提高。由此,研究者可根据所研究目标行为的特点,尝试加入新的变量。

2. 规范激活理论有待深入研究之处

第一,主要变量间关系有待进一步确认。规范激活理论主要变量间的关系存在争议,例如,责任归属作为规范激活理论的重要变量,是否控制着该理论中的其他变量,是否是影响行为的最重要的因素,不同的学者观点不一。Ebreo等人在进行减少浪费行为的研究中发现,责任归属对于预测减少浪费行为的效果最显著,并且责任归属控制着规范激活理论中的其他变量[6]。然而,其他大多数研究结果并没有显示责任归属对于行为的预测和解释最显著,相反,大多数结果证明个体规范对于行为的影响最直接、最显著。因此,对规范激活理论主要变量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第二,规范激活理论的行为干预研究有待深入。规范激活理论作为社会心理学领域的重要理论,既能用于解释和预测利他行为,也能用于干预行为。通过影响和干预规范激活理论的三个变量,可以达到改善甚至改变行为的目的,因此运用规范激活理论进行行为干预研究是该理论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然而,目前大多数学者都是运用该理论解释和预测行为,鲜少进行干预行为研究,因而极大地降低了规范激活理论的实用价值。

四、规范激活理论对研究中国公众环保行为的适用性

规范激活理论抽取了所有亲社会行为的一般影响因素,并建立了各变量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简单明晰、操作性强的理论架构。因此,该理论可以广泛地应用到解释和预测亲社会行为中,包括中国公众的环保行为。

第一,规范激活理论的包容性为其解释中国公众环保行为提供了理论准备。规范激活理论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是一个良好的情境敏感性分析工具。在承认该理论主要变量的基础上,它允许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需要,添加新的变量来增加理论的解释力和预测力。同时,它的开放性允许研究者将其应用于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情况的公众环保行为研究中。因此,在具体研究中国公民环保行为时,研究者可以根据中国的国情和文化背景,在规范激活理论基本变量基础上添加有中国特色的解释变量,从而更好地解释中国公民的环保行为。

第二,中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现状为规范激活理论的应用提供了现实基础。当代中国,环境污染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政治问题,环境保护成为了人们生活中无法绕开的话题。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减轻环境污染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治理环境污染需要全体公民的广泛参与。现阶段,中国公民环保意识逐渐觉醒,部分公民已经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但仍有较多公民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如何引导“搭便车”的公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既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环保事业迈上新台阶的关键。运用规范激活理论研究中国公民的环保行为,一方面可以解释和预测公民的环保行为,另一方面可以进行公民环保行为的干预研究,从结果意识、责任归属和个体规范等视角,为促进中国公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减少“搭便车”现象提供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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