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西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715
2. College of Marxism, Southwest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China
无论何种组织形式,居于治理结构核心的领导者都只能是少数精英。人类历史就是少数精英轮回更替的长篇史诗,除了偶然间断之外,各民族始终由精英统治着[1]。精英在广泛调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同时,也难免会联合起来谋求小群体私利,奥尔森最早将组织中普遍存在的这种现象称为“利益集团俘获”,这成为精英俘获研究的雏形[2]。Chowdhury等研究发现,在权力下放背景下,基础设施项目往往被社会中的精英群体所俘获[3]。Dutta等认为,在政治或经济上占优势地位的少数社会精英群体利用自身条件占有了本来为多数群体或特定群体而转移的资源或项目,就是典型的精英俘获,这种认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4-5]。关于精英俘获现象之所以出现的主要原因,布迪厄指出并不仅仅是因为“要挟与强迫”,反而是“道德谴责与象征权力”[6]。总体而言,国外学者侧重在地方治理和社区治理领域,普遍认为分权是导致一定程度精英俘获的根本原因。
20世纪末期,中国学界开始日益重视乡村精英问题,并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两种展开研究。郭苏建等依据权威来源不同,将乡村治理精英进一步细化为“长老型”“任命型”“能人型”和“治理型”四种类别[7]。杜赞奇区分出两种经纪类型,传统中国社会中“富有而又有声望的人”往往扮演着村庄代理人“保护型经纪”的角色,但在现实中却非常容易受到作为国家正式代理人的“营利型经纪”的操纵,因而逐渐从国家与村庄的连接纽带中淡出,营利型经纪开始获得崛起的空间和条件,从而导致国家政权的逐步内卷化[8]36。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基层政权由“要钱”“要粮”转变为“跑钱”和“借债”,与农民的关系也从“汲取型”变为相对松散的“悬浮型”[9]。这为精英们凭借自身优势介入基层治理提供了更大的活动空间和舞台。
关于精英俘获现象在乡村治理中的存在与测度,学者们多从互助资金、扶贫信贷和建档立卡等领域开展定量研究。胡联等通过对60个贫困村建档立卡的调研,得出精英俘获率为25%,精英俘获对瞄准失误的贡献率为74%[10]。温涛等发现贫困县农贷市场尚不存在明显的“精英俘获”机制,但“精英俘获”机制泛滥于非贫困县农贷市场[11]。吴中全等通过实证研究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发现高收入者一般往往会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12]。
关于精英俘获行为的主要类型,学者们发现,除了精英个体在村庄内部积极主动为自身俘获利益外,也可以为其所在的集体和组织俘获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13]。何毅等将其分别称之为“精英俘获”和“俘获精英”,前者的“被动俘获”受制于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遵循的是地方政府科层制的关系理性;后者则体现为自下而上反控制的经济理性,遵循的是乡土社会的实践逻辑[14]。村庄内部精英俘获又可以具体细分为操作无章型、关系网络型、资源匹配型、身份优待型等不同类型[15]。
关于精英俘获现象的产生原因,学者们多从制度、权力和社会结构出发,构建精英—民众二元对立的解释框架。同时作为国家代理人与村民当家人,村干部“双重委托代理”身份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二元治理结构的无力,处于治理体系真空地带的“第三场域”为精英俘获提供了社会基础。因此,精英俘获并不必然来源于制度设计缺陷或精英主动作恶,资源下乡普遍采用的项目制、参与式发展悖论、农村社会分化、结构性权力真空、成本收益考量等才是需要考量的重要原因[16-18]。这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精英俘获背后的利益博弈,但却缺乏在具体情境中对社会过程的分析。
关于精英俘获现象的消极后果,学者们认为,精英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推动下呈现出“利己”一面,在村庄中逐渐构筑起以精英为中心、缺乏公共性和不可逆的权力结构[19]。许多公益性的设施和人力资源成为小集团资本或私人资本获利的手段,形成事实上的“扈从关系”[20]。乡村的良性治理生态受到破坏,精英的行为选择偏离了社会的整体利益[21],进而导致农村形成利益排斥、政治排斥以及政权合法性排斥等固化排斥机制[22]。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对乡村振兴工作公正性的认同、对基层政府权威性的认可、对脱贫攻坚成效的获得感。
与此同时,学者们也发现并肯定精英俘获在现实中有一定程度的利他性,能够提高组织效率的同时,实现帕累托最优改进[23]。“富人治村”作为乡镇政府的治理策略而存在,可以通过“带头致富”转向“带领致富”[24]。乡镇政府借助精英间的“权力—利益网络”表现了组织自主性受约束条件下的“积极行政”行为特征[25]。日本学者田原史起也认为,相对于代表政府“再分配原则”的“公”和市场“交换原则”的“私”,作为社区“互惠原则”的“共”成为中国基层治理的最大资源,而乡村精英历来是“共”的主要承担者[26]。
现有研究主要从“国家—社会”的思维逻辑出发,将精英和大众作为“脸谱化”展开讨论,不同程度地将参与主体与社会结构割裂开来,规避和隐藏了精英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如果精英俘获主要是由于制度本身缺陷或上级部门的政绩考量,为什么会成为一种连续性行为一再出现?随着“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不断践行,农民的主体性地位日益彰显,甚至村干部与贫困户的角色地位有时候可能出现“倒置”,村干部在某种意义上成为有责任而无制裁能力的公益经营者[27]。吴毅曾在乡村调研发现并讨论过这种权力格局错位的现象[28]。部分地区甚至出现贫困户利用指令性政策和“扶贫”话语对工作人员的约束,在政策一统性与自由裁量权之间的张力空间中谋取非正当利益的“平民俘获”现象[29]。基于此,本文尝试在制度分析的基础上,从乡村社会文化的独特性出发,并通过“过程—事件”的分析方法,将研究对象由静态结构转向若干事件所构成的动态过程,希望能够在非正式关系网络中呈现精英与大众的个性化与复杂化,从而进一步拓展精英俘获现象的研究视域。
二、关系网络的延展与“精英俘获”的呈现作为湖北省东部A市B镇政府所在地,C村具有相对优厚的地理位置和交通优势。截至2019年底,该村人口2 732人,面积7.5平方千米,下设8个村民小组。笔者曾于2018年8-9月参与该村的扶贫工作,通过广泛旁听乡镇会议、入户调查村民生活状况、观察民主评议过程、查阅扶贫工作记录、访谈相关行动主体等多种形式搜集资料,与当地村、镇干部长期保持密切联系,并于2019年12月下旬再次前往跟踪调研,获得大量一手数据资料。截至2020年,C村共识别和验收脱贫户37户97人,大致可以划分为如表 1所示四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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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乡村精英俘获的主要类型 |
C村贫困户识别严格按照“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核公示、乡镇审批公示、县复核公告”等程序规范开展,参照省市标准①,以农户为基本单位,以人均纯收入为基本依据,采取倒推法和“四看法”“五识别”①,力争杜绝一切人情户、关系户、拆户合户,杜绝优亲厚友、平衡照顾,既防止“被贫困”又避免“漏贫困”。但在此过程中,“关系”效应不断得到微妙应用和呈现,如表 2所示,扶贫信息和资源第一时间总是有意无意被少部分精英所截取并俘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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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精英俘获现象的过程呈现 |
①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应当纳入并进行建档立卡。①没有纳入建档立卡系统中的五保户、低保户;②因大病、因灾、因学等返贫户;③其他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凡发现如下类型之一的,直接予以调出,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①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和自费出国人员;②现任村干部; ③非农户口;④有楼房、有轿车、有产业、有高档消费品的;⑤儿女住“洋楼”而父母住“破屋”或独居的;⑥因工程拆迁得到补偿的;⑦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偷鸡摸狗、打牌赌赙、吸食毒品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⑧在本村以外购置商品房或门面房的;⑨家庭有高花费择校读书或自费出国留学的;⑩刻意隐瞒信息逃避调查,甚至打骂、闹事阻止调查的;⑪拆户并户的虚假贫困户;⑫其他明显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
① 四看法:一看粮、二看房、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读书郎。五识别:识别贫困户贫困属性(五保户、低保户、低保贫困户、一般贫困户)、识别致贫原因、识别家庭成员、识别危房户、识别家庭收入。
乡土村民的行动逻辑往往都是情境性的,既处于场域之内,又嵌入关系之中,基于血缘、亲缘、学缘等所形成的关系网络形成了合力优势。值得关注的是,村干部自始至终都处在制度约束和关系推动的双重作用下低效运作,一方面希望体制内外精英在行政压力和乡村网络关系之下达成均衡,因为双方都掌握着更高层级的社会网络关系和人脉资源,得罪任何一方都可能会影响到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又的确希望截断“关系”的进一步延展,因为乡村振兴任务已然如军令状一般通过科层制不断传导压力,真正的贫困户必须在当中树立典型。可见,国家所提供的扶贫资源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资源,在某种程度上更变相成为一种“政治资源”,乡村精英在俘获这些资源的同时,也完成了对政治权力的“俘获”,从而将行政问题逐渐政治化。
2. 项目资源的匹配及“受益偏差”乡村发展项目和资金来源主要有中央财政支出、地方配套支持、农户自建自筹、社会广泛参与等方式,大部分都要求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而真正的贫困户往往缺乏充足的资金,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又相对有限,为了高效完成上级配置的任务和指标,加之部分负责人创造政绩、应对考核、完成晋升的政治心理,乡村精英的资源优势和动员能力就逐渐转变为项目申报的匹配条件。更为重要的是,这部分精英能够在俘获利益的同时会为其他村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和就业机会,有意无意地在朴素正义的“利他”与自我谋利的“利己”之间实现对普通村民群体的补偿。
C村鱼面产业的深加工、对外销售、品牌设计等都被掌握优势资源的两户村民所垄断,其他村民只能通过提供原材料等参与产业链低端环节,年底村民会通过分红的形式获得一定经济收益。总体来看,这种“俘获”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扶贫项目成功申报的“隐性门槛”,甚至通过精英之间“各取所需”的结盟,使项目资源与普通农户之间难以有效衔接,造成一定程度“受益偏差”“恶意排斥”等不良现象,从而使扶贫项目的初衷被部分“异化”。
“国家的扶贫政策有时候也说不成,比如在我们村几乎家家都能做鱼面,但是真要是形成一种产业来做的话,没几家做得来。因为需要操心的事情太多,商标图案设计、原材料供应、食材加工、成品销售都得顾及到,村里要发展这样的扶贫产业,一般人家哪儿有那么多的钱和门路关系去争取和打理,所以只能是一、两户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争取拿下项目,我们也在人家厂子里分杯羹,有时提供一些鱼面生产的原材料,更重要的是销路好的时候我们年底还有分红。大家伙一般也不埋怨,因为自己确实没那个实力去争取这种扶贫项目,更别说其他像养殖产业、集约农业这类的扶贫项目了,我们更是干不来。”(访谈编号:V10-20180810①)
① 访谈编号“V+数字”为受访者次序,后八位为访谈日期,下同。
由此可见,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和社会观念的变迁,村庄内部的社会关联日益弱化、传统伦理规范部分解体,但与此同时却并没有形成适合现代社会治理的价值规范。在村民们看来,精英之所以能够从中获利是因为他们在金钱和门路方面“有实力”“有本事”。理性个体的村民并不会寻求通过集体合作来进行抗争,反而是走向人人“自保”逻辑,也就是选择现有利益最不至于受损的行动策略,从而导致最终实现利益扩大的集体行动难以达成,构成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张力[30]。村民们虽然对于精英行为未必完全满意,但一般也鲜有微词、“也不埋怨”,因为一方面自己未必“有钱有势”有那个实力干得来、做得更好,另一方面更害怕自己因此而丢失已有“分杯羹”的机会,更何况“年底还有分红”。
3. “非正式关系网络”下的主动俘获村民们在长期相互交往中会自发形成一些诸如关系、人情、面子、村规民约等行为规范,这些看似松散无状实则结构严密的非正式关系网络,往往已经深深嵌入到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之中。C村种粮大户戴IK、鱼面产业对外销售代表戴JQ就是通过广泛发动自己的人脉资源,越过村干部的链接中介,直接与乡镇工作人员建立起良好的私人联系。这就使乡镇和村干部的行为自觉不自觉地在非正式关系网络产生关联,偶尔也不得不嵌入其中。这为那些与基层权力保持密切关系的“圈内人”腾出一定操作空间,凭借非正式化运作积极主动俘获各类资源。
“我们一辈子基本都生活在这个地方,大家邻里乡亲都与对方沾亲带故。按辈分来算,村支书戴YL管我叫表叔了,找她办点儿事情还是比较痛快的。前几年湖北省搞‘千村千塘’的时候,我找她商量看能不能在住的附近建个塘子,这样方便承包,我也能养养鱼、种种稻啥的,好歹算个营生收益,在选址规划的时候她就加上了,开工过程也很顺利,村里人也没啥明面儿上的意见。”(访谈编号:V12-20180810)
毫无疑问,亲属关系是人们开展社会交往的基础,而居住邻近的人们也因交往频率而感到彼此之间存在共同利益,从而逐渐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人们由于交流和接触产生、联系较弱的人际交往纽带的“弱联系”虽然不如“强联系”坚固有力,但却有着极快的、低成本和高效能的传播效率,因此,最终能够充当信息桥的关系必定是弱关系[31]。这种非正式关系网络拥有正式组织所没有的合作资本与资源流转,有利于精英群体自身目的的最终达成,普通村民会迫于各种情势至少在“明面儿上”不会有任何意见,因为毕竟他们是一个“圈子”的,这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精英俘获现象的一再发生。
4. 身份文化背后的优待庇护身份与权力之间一直是对等的存在,“每个人具有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身份包含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32]。现代社会虽然打破了体制与资源的绝对配置,但不可否认的是,身份文化仍然一直影响着人们的待人处事方式和政府的权力运作,促使个体或积极或消极地参与到文化实践活动之中,从而实现其身份文化认同。在经济能力、血缘声望、社会身份等方面拥有相对优势的所谓“大人物”在为村庄带来上级“特别关照”的同时,也使以自己为核心的大家庭在村庄里获得更多关注,成为村民们热衷谈论和追捧的对象。
“在农村,一遇到问题,大伙儿最先想到的不是依靠法律或其他合法途径解决,而是先摆摆家里有哪些人做官,有什么样的关系。自古就是‘朝中有人好办事儿’,提及这些,其他人自然不敢惹你了,并且还有迁就巴结你的人哩。”(访谈编号:V13-20180810)
的确,村庄出于巴结、示好、迁就、尊重等方方面面原因,会主动利用其执行政策的权限空间,有意无意地将一些公共资源转化为向各种优势身份群体及其家族成员倾斜的“私人项目工程”。精英家庭的住宅往往都能够很便捷地直通马路或者位于主干道旁,而普通村民则多是居于乡间小路或者土路巷道里;村庄的健身器材、文化广场等便民基础设施也总是很巧合地靠近干部家附近;甚至通往县领导的老家或祖坟的道路也总是最先得到修缮或拓宽。这种俘获大多是基层政府及代理人主动作为,而并不一定是受益主体的主动追求。但受益主体也往往觉得是情理之中,长久也就习以为常地坦然接受,这可以称之为权力运作的“幕后隐形逻辑”。
三、乡村振兴中精英俘获的生成机理 1. 制度惯性与乡村治理的精英偏好任何制度规范都会逐渐形成影响其运转和变迁的强大惯性。贫困治理推进过程中,政府已经形成并依赖“自上而下”的科层制任务传递路径和压力型体制下“向上负责”的目标驱动。量化考核是检查干部工作的常用方法,诸如引入多少发展项目落地、多少贫困户为此受益、本村特色产业如何发展等,这就使得乡村振兴中不可量化的内在软指标不断演变为可量化的外在“硬指标”。在这种模式下,如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已成为地方官员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的重要标尺与刻度,这也反向强化了“摘不了穷帽摘官帽”的治理压力,这就促使其只能积极促成治理成效的外显化,从而巧妙地将政治晋升机会内嵌于治理过程[33]。因此,在保证不出大的原则性问题前提下,对部分乡村精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灵活变通选择性执行、“不得罪”甚至“哄着干”的逻辑往往就成为一种“惠而不费”的惯常手段。
“扶贫军令状”的压力型考核体制包含着体制和目标的双重结合。通过层层传导,基层政府希望在短时间内高质高效完成绝对贫困治理任务,但这恰恰为精英俘获的发生提供了制度空间。C村扶贫工作主要面临工作人员短缺、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体制和全国“赛跑型”扶贫一盘棋等共性问题,村干部几乎全员出动参与入户调查,村妇委主任如是说道:
“下面的工作不好干啊,我们平时最怕的就是报送各类材料和迎接各类考核检查,基本上都是村支书和我带着其他几个村干部亲自上阵,入户调查、核实汇总信息和数据都是我们‘一条龙’完成。基层工作不好开展,没钱、没人、没支持,工作开展不及时上面人骂你,工作开展不满意下面人指你,有时候很容易‘两头不是人’。所以对下面很多人你都得‘哄着干’,有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彼此留个情面,回头也好互相张口再帮忙。”(访谈编号:V1-20180807)
面对上级对贫困问题刚性治理的时间约束,各地的“计划”属性日益凸显,甚至会通过主动“加码”来向上级“讨价还价”,从而规避政策执行中的潜在风险[34]。即使不能够在规划时间内“率先”实现脱贫任务来“争优”,但“如期”完成则成为不得不“达标”的底线,因而各地都以“抢工期”“挂图作战”的心态全身心投入工作。在这种模式下,基层政府更在意工作是否能够按期完成,工作程序是否都按照既定规范进行,而至于最终是否完全惠及全部“真贫户”反而成为退而求其次的价值诉求。
在实际操作中,扶贫项目资金多以配套制度为基础,由此形成了一定的门槛排斥效应。为了更好地促进扶贫村庄的“自我造血”功能,只能由“村庄能人”“经济大户”来承接,待项目真正取得效益后,再采取“分红制”惠及贫困户。拿下项目本身就意味着地区经济发展的潜力和机会,也就是地方政府的可见政绩。事实上,当某一领域具有某种被意识形态化了的国家战略意义的“政治正确”时,其进入的机会收益就会大于机会成本[35]。因此,乡村精英很容易凭借广泛的信息渠道、充实的资金支持,在地方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双重驱动下,俘获扶贫项目信息和资源。
2. 关系效应与“熟人社会”的网络化运作在“熟人社会”中,人们的关系形态“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产生的一圈圈地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36]。这种“差序格局”实质上就是血缘关系的延伸,这就决定了乡土社会更多依靠礼治而不是法治。在这种意义上而言,乡村松散治理结构为关系的介入提供了空间,有限理性村民偏好于诉诸关系并致力于社会网络的广泛发动,而成本沉积和惯性则最终使得关系变得很难退出[37]。乡村精英各自充分发挥社会关系从外界获取能力支持和动力支撑,并在“村—乡”两个层级上开始这种动力机制的网络化传递,从而俘获对信息的有效把握和资源的优先利用。
扶贫信息的传递除了以常规方式公布之外,起决定性作用的往往是政策文字背后所“说不清、道不明”也就是所谓“不能说的秘密”。如图 1所示,这类信息往往是通过非制度化形式传递,比如和村干部的私人交流、乡村精英内部上下层级的信息交换、茶余饭后的无意之谈等。这是精英和村民在获取资源信息方面的最大差异,普通群众一般很少有机会与体制内治理精英深入接触,“这种信息传递模式妨碍了村民获得准确而充分的政策信息”[38]。关系网络效应的运用和发挥为信息的取得留下了充足的弹性空间,一切似乎变得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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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体制内外治理精英分别动用的社会关系示意图 |
乡村精英不仅决定着信息传递的释放量和精准度,而且对政策实施效果产生着一定影响。中国人向来具有“执著于重视内容、重视实质对错,轻视形式、轻视程序的思维方式”[39],因此,如果想要打破现有的社会分配方式,就必须要改变已经形成的既有权力格局。事实上,权力架构的重新构建不但涉及精英群体自身利益的让渡,需要付出一定政治成本和经济代价,这对现有体制维护者和受益者来讲很难主动自觉实现, 而且,即便是重新设计一套规范体系,也无法避免是在精英的主导之下完成。关系网络作为体制内外的隐性“润滑剂”,弥合了制度的刚性设计和利益的柔性需求之间的鸿沟。
从关系网络的发动来看,乡村秩序由两部分构成并形塑,也就是代表着国家整合力量的“乡政”与代表乡村社会内生秩序的“村治”。这种治理结构在现代化转型期的农村社会无法树立足够的权威,许多事情的解决充满了“乡土关系”气息。一位村民说道:“贫困户给谁不给谁还不是由村干部说了算,在农村想办事儿还是得跟村干部搞好关系。”(访谈编号:V19-20180811)村干部和普通村民日常生活联系最为紧密,嵌入性也最强,很多信息传播都必须通过村干部“嫁接”而得。因此,村干部在村庄处于相对强势地位,“想要在村里生活,没人敢和村干部过不去”。(访谈编号:V26-20180808)镇扶贫办主任是最基层政权单位的重要组成人员,代表着国家制度体系内的“正统”,合法性和权威性也都在村干部之上。C村一小组长说道:“即便是镇上扶贫领导不打招呼,村干部知道了也得有个眼力见儿,学会办事儿,最终权衡后肯定会自觉将这部分人纳入新进贫困户初选名单。”(访谈编号:V3-20180809)
正如杜赞奇描述的那样,权力的各种因素存在于宗教、政治、经济、宗族甚至亲朋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之中,“诸如庇护人与被庇护者、亲戚朋友间的相互关联”等“权力的文化网络”就“构成了施展权力和权威的基础”[8]5。乡村精英群体利用人情往来、村规民约等日常生活原则和观念,与基层权力行使者建立起盘根错节、复杂多样的非正式关系网络,从而造成权力运作偏离科层理性的设计初衷,呈现出正式权力“非正式运作”的特点[40],将乡土非正式制度的积极作用进行了消极扩散。
3. 瞄准偏差与信息传递的非对称性社会发展不应仅仅是自上而下的外部干预和动员,更重要的是自下而上的参与和赋权,但在具体实践进程中,发展干预者所拥有的强势地位和丰富资源对发展干预目标之间的充分参与存在严重的逻辑矛盾[41]。事实上,与程序流程上的合法公平相比,村民更在乎实质内容上的合理公正。如果参与的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就更易沦为一种仅以村民知悉为目的流于形式的“必要过场”。
信息不对称是社会治理中的普遍困境。Burt的结构洞理论指出,在A—B—C关系网络中,如果AB、BC之间都相互有联系,而AC之间却没有关联,那么,AC中间就有一个结构洞,必须通过B才能产生互动,而诸如B这样的个人或群体就可以优先获得信息和控制利益[42]。体制内治理精英毫无疑问是获取资源和信息的核心“第一环”,接下来沿着其关系网络传递到距离最近的“第二环”,这主要包括产业大户、经济能人、家族领袖、村干部亲戚等体制外治理精英。最后获知信息的才是普通民众,而这个时候所谓的“参与权”很可能已经成为一种既定事实,很难再有表达诉求的合适时机和途径,甚至很多时候早已是于事无补。
村庄内部信息传递呈现出明显的差序格局,尤其是在社会日益分化的背景下,信息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意味着权力。村庄内部已经形成了“体制精英—非体制精英—普通村民”的三层权力结构[43],这也成为村民对村庄内部事务知悉并参与的结构性分布,如图 2所示。作为村庄社会生活的主体,村民却并没有多少实质性话语权,呈现出相对较为冷漠的政治态度,而这难免再一次引起精英俘获现象的加剧。正如一位贫困户所谈及的那样:“我们知道贫困户评选这个事儿算是比较晚的了,另外村里大部分人都不爱参与这种事儿,都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得到就得到,得不到也属于正常现象,因为咱小老百姓说了也不算。我这条件你也能看到,肯定是符合贫困户条件的,但是5组(村民小组)有个情况和我差不多的,也是个单身汉,但是在民主评议的时候就被拿下了。他就是因为不爱参与村里面的事儿,所以大家都不投他,但是他这个实际情况我们都了解。我是被临时拉过来参加民主评议的,其实就是走个过场,形式上的东西,说得过去就可以了。”(访谈编号:V5-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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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村庄内部信息传播结构图 |
中国民众在漫长历史中经历了“臣民—启蒙—动员—自主”的进路及样态,这是民主能力从无到有、政治参与从被动到主动的过程[44],但这也使得真正的自主参与质量受到影响。事实上,参与式发展在乡村治理中很多时候往往沦为一个象征性符号,并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应有价值。这一方面是因为存在着被动而冷漠的公民群体,另一方面是因为政治参与本身的质量也无法得到确保。达尔认为,驱使公民主动参与政治生活的主要动机在于“重视可以得到的报酬”“认为选择是重要的”“相信自己能够帮助改变结局”“相信如果自己不行动,结局将不会满意”“拥有关于当前问题的知识或技能”“只要克服较少的障碍便可行动”[45]。对于村民而言,政治效能感普遍偏低,认为反正自己“说了也不算”,而且并不认为参加民主评议真能够改变最终结果,因此参与只是“形式上的东西”而“无所谓”。
4. 求稳心理与原子化村民的容忍心态乡村精英掌握着更多发展资源优势和社会动员能力。普通村民往往寄希望于精英群体在自身利益之外也能为自己“外溢”适当好处,久而久之就形成一定的依赖和“求稳”心理。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46]因此,村民们顶多是在背后议论几句,而不会在“明面儿上”打抱不平,对于精英群体列入“贫困户名单”的事实也不会投入过多注意力。对于原子化、理性化的村民来说,村庄已经仅仅只是地理范围上我们的“村庄”,而不再是意义世界里“我们的”村庄。只要自己的生活并没有真正受到实质性影响,就不大会选择去为了权利而抗争,更何况是这种内含有“公共”意味的“公家的事儿”,即使取消不合标准的精英资格,能够进入贫困户名单的也未必就会是自己。也正因此,被确定为贫困户的村民都或多或少存有一定的“侥幸”与“感恩”心理。感恩本来是一种经验性的情感呈现,但在这里却成为相互之间不平等的机械关联。
C村“真贫户”对村干部的评价一般非常之高,他们虽然完全符合国家政策的各种条件,但却普遍认为自己是受到了一定“照顾”才获得这次机会。而脱贫户和非建档立卡户对村干部评价却相对一般,但出于“不敢得罪”的心理,也没有宣泄过多的牢骚和不满。后农业税时代乡村治理正在逐渐“去规则化”,村民在长期与村干部互动中也深知,虽然村干部算不上是啥“大官”,但只要还长期在这个村里生活,说不定啥时候就要“用得上”人家,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关系已经日趋理性化、表面化。恰恰是这种变相默许的宽容忍让,给乡村精英俘获扶贫资源以心理空间。一位未被建档立卡的村民在公示公告结束后说道:“村里进行贫困户认定的事儿我根本就不晓得,随后入户调查的时候才听别人谈起,隔壁那家的条件比我好,最后还出现在名单里,那我应该也能分到才对。后来我去找过组长,组长说已经公示完毕,名额全都分配好了,等下次再说。我还是有点儿生气的,但是回头想想,去年年底还在组长家的鱼面产业园里获得不少分红,现在为了一个贫困户名额不值当,后面还有机会,往后还得一起共事,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所以我也就没有再向上反映”。(访谈编号:V8-20180810)
正如科尔曼所说:“理解个人行动便意味着寻找其隐藏在行动内部的各种动机。所以,解释社会组织活动时,必须从行动者的角度来理解他们的行动。”[47]事实上,每个原子化的理性个体在现实面前的任何行为选择都具有其自身的合理性,“既能够基于现实的考量争取利益,同时也能够基于现实的考量,避免使自己的损失最大化”[48]。特别是对于长期生活于村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村民而言,“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相互交往更要注意顾及并增进彼此的“面子”,而且村民们往往并不具备分析处置复杂信息的能力,为了减少决策失误只能倾向于作出相对更为稳妥的选择,这就使得村民们大多遵循“礼让逻辑”,或主动或被迫地成为“沉默的大多数”[49]。村民之所以认为争取贫困户这件事并不是十分“值当”,不仅仅是因为已经接受过去年底的“不少分红”,而且更期待着获取更多潜在的发展“好处”和“机会”。
四、乡村振兴中精英俘获的有效破解本文跳出制度分析下精英与大众的脸谱化,从乡村独特的社会网络文化出发展开,探讨了精英因其自身优势俘获资源的复杂性和不可避免性。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由精英获得项目资源机会就望文生义、先入为主地认定为精英俘获,精英也有作为普通公民的应得权利,而且,精英俘获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利他性,可以利用自身能力影响资源分配的过程和结果,应该正视其积极和消极影响并存的现实。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避免精英俘获的同时也应该避免矫枉过正,从而转向另一极端的平民俘获。面对精英俘获在乡村振兴进程中的影响,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进行有效破解。
1. 塑造有担当能作为的正向精英文化制度主义在集体行动困境面前有时候无能为力,而“互信合作的共同体将使理性的个人能够超越集体行动的悖论”[50]。因此,应辩证看待关系网络、人情面子的独特作用,在乡村治理中尤其如此,恰当承认并发挥精英在扬弃关系网络、构建社会资本中的良性作用,激发起能作为、敢担当的文化精神,提倡其利用资源优势和自身禀赋带动村民的共同富裕和村庄事业的整体发展。一方面应致力于挖掘传统乡村社会中乡规民约、社会资本的现代价值,结合使命型政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势,营造平等、协商、参与的文化氛围;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引导村民理性认识精英在乡村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作用,倡导“扶贫”“扶志”的有机结合,着力塑造具有村庄特质的主流价值和乡土文化,从而推动和规范乡村精英从俘获项目资源转而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2. 提升村民政治效能感和政治参与质量村民的主体意识是保障其正当权利、防止精英俘获发生的必要条件,应通过多种形式提升村民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多向度激活村庄内生动力。因此,应着力培育村民的公民意识,使村民从制度性参与逐渐转向实质性参与,提升广大村民在村一级治理结构中的话语权,在治理实践进程中提升其政治效能感,并进而提升政治参与质量,将国家资源输入变成民主治理效能提升。同时,要进一步畅通双向互动的民意感知和表达渠道,尤其要重视普通民众的利益诉求表达。即使这些诉求不一定完全顾及和符合村庄长远发展,但至少更真实反映了他们短期生存或生活需求。在此基础上,对村民意见归类整理、分析研判并最终拿出解决方案。这有利于形成一个闭环系统,从而在更高的效率基础上更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更好实现效率与公平相兼顾、相促进、相统一。
3. 强化契合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外在制度供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新的征程上,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51],从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强化村庄的外部引导力。因此,应依靠正式制度的规范性和强制力使村庄公共利益公开透明化,避免不正当逐利行为的关系运作,提供相互监督、互相制约的权益维护框架。同时,调整地方政府治理的考核机制,充分考虑各地区具体情况的差异性,尽量减少以压力型科层体制为依托的“军令状”式工作开展模式。另外,应主动对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商业资本投入到乡村建设,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帮扶工作落地落实,避免政府承担过重的财政负担,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动态监测帮扶和抽查核实监督,必要时引入具备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充分核实。
4. 加强基层党建凝聚村庄政治共识马克思主义政党最鲜明的特色就在于人民性,“如果居民具有党员身份的话,往往不会再将自己当作可以‘随心所欲’的个人”[52]。因此,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党员就能够被连线成串,在组织体系中发挥言传身教的积极作用,有益于改变村庄权威陨落、乡贤文化式微的局面,把村民的思想、智慧、力量凝聚起来,从而对提升政治认同、改善精英俘获产生深远影响。基层组织建设需要遵循由内而外的过程,首先,注重强化党员理论学习和政治思考的主动性,自觉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来武装头脑,逐渐使政治学习内化为个人生活的一部分,从而建设学习型政党。其次,通过政治“仪式”使村庄党员加强身份自觉和认同、坚定政治信仰和素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挥出党员的“战斗力”和“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乡村振兴新阶段,仍然要进一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架构的日常性帮扶措施下,精英俘获仍将是需要关注的话题。非正式关系网络深刻影响着村民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成为正式制度规范治理乡村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法治是整个社会行动的统一底线和乡村治理的保障,解决的是“形式合理性”与“程序合法性”,但“合情”问题则更需要由基层自治来逐渐化解。在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引领下,随着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日益健全,相信精英俘获问题必将从根本上得以改善,从而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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