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22 ›› Issue (1): 99-105.DOI: 10.15936/j.cnki.1008-3758.2020.01.013
沈广明
SHEN Guang-ming
摘要: 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提供了指导理论。生命共同体是人类历史发展到特定进程所必然出现的生态文明形态,是从货币共同体发展到自由人联合体的必然结果。自由是生命共同体的核心价值,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由状态是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容。和谐共生是生命共同体的伦理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必须承担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及环境建设的伦理责任。“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文明思想已贯彻落实到具体政策措施中,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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