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2, Vol. 24 ›› Issue (1): 104-111.DOI: 10.15936/j.cnki.1008-3758.2022.01.013
王煜婷
WANG Yuting
摘要: 基于个人数据的竞争重要性和人格属性,近年来关于隐私保护与垄断行为规制的交叉问题颇具争议。数字经济中,隐私与数据保护水平是重要的非价格竞争因素,隐私与数据保护水平的降低可能构成反垄断法意义上的竞争损害并对消费者利益造成伤害,将其纳入反垄断法进行分析考量具有理论和法律基础。在将隐私与数据保护问题纳入到反垄断法分析框架下进行评估和考量时,应当重点分析消费者对隐私与数据保护的重视程度,评估经营者是否就隐私与数据保护展开竞争,将相关的隐私与数据保护法律和原则作为评估依据和标准并内化于反垄断法的分析框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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