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1, Vol. 13 ›› Issue (2): 151-156.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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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案例指导制度

张娟;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 收稿日期:2011-03-15 修回日期:2011-03-15 出版日期:2011-03-25 发布日期: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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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ceived:2011-03-15 Revised:2011-03-15 Online:2011-03-25 Published: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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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案例指导制度正式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之中,以实现统一和灵活适用法律的功能。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实现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的两种形式,但它们在效力和形式上都不同,指导性案例不具有强制力。指导性案例的形成和效力来源亦不同于英美法的判例,它是下级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确认发布,下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参照适用。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日益融合的趋势下,指导性案例结合了两大法系的可能优势,形成中国司法改革的制度创新点。

关键词: 案例指导制度, 相对剥夺理论, 司法解释,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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