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1, Vol. 13 ›› Issue (1): 54-58.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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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决策程序的法制化——《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立法模式分析

周实;贾丕娟;张经伟;   

  1.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 收稿日期:2011-01-15 修回日期:2011-01-15 出版日期:2011-01-25 发布日期: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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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9BFX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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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ceived:2011-01-15 Revised:2011-01-15 Online:2011-01-25 Published: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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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我国第一个规范地方行政程序的立法。它的颁布对我国行政决策程序的法制化极具现实意义。《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公民享有更多程序权利、政府承担更多程序义务为线索,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转变权力运行模式、推进依法行政为目的,以突出程序控权、强调依程序办事、建立服务型政府为立法特色。《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也存在一些缺陷,通过对该规定的缺陷进行分析,提出了对制定行政决策要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等建议。

关键词: 行政决策, 行政决策程序, 法制化

Abstr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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