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8, Vol. 10 ›› Issue (1): 56-59.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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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李国青;由畅;   

  1.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辽宁沈阳110004;辽宁沈阳110161
  • 收稿日期:2008-01-15 修回日期:2008-01-15 出版日期:2008-01-25 发布日期: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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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重点项目(L06AZ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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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ceived:2008-01-15 Revised:2008-01-15 Online:2008-01-25 Published: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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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推行了以"政府—单位"制为主的社会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尽管有利于社会控制和社会动员,但窒息了社会发展的活力。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以"政府—社区"制为主的社会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政府—单位"制的弊端,但由于行政化倾向严重,因此难以改变公民原子化状态,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明确了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在社会管理中的角色。这是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新发展,必将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 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体制, 政府—单位制, 政府—社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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