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7, Vol. 9 ›› Issue (5): 418-423.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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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建设

赵兴宏;   

  1.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04
  • 收稿日期:2007-09-15 修回日期:2007-09-15 出版日期:2007-09-25 发布日期: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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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资助:
    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管理课题(sysk200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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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ceived:2007-09-15 Revised:2007-09-15 Online:2007-09-25 Published: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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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全面调度,和谐并进。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既是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任务,也是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保障。如何评价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状况?就东北某市的调查可以认为,在取得明显进步的同时,尚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行政行为的随意化、利益化,行政监督的弱化;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司法监督不力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伴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法治的作用几乎无所不在,迫切需要法治环境的支撑。应加强地方立法,适时出台地方法规、规章;提高认识,努力建立行政执法、司法的良性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关键词: 东北, 老工业基地, 法治环境

Abstr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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