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7, Vol. 9 ›› Issue (6): 506-511.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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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费的准价格机制属性的经济学分析

林艳丽;   

  1.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04
  • 收稿日期:2007-11-15 修回日期:2007-11-15 出版日期:2007-11-25 发布日期: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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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ceived:2007-11-15 Revised:2007-11-15 Online:2007-11-25 Published: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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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等教育是一种准公共物品,从而使高等教育的学费具有了准价格机制的属性。也就是说,高等教育学费是价格的一种表现形式,能够发挥价格机制的某些作用,然而,在某些方面,高等教育学费的价格机制又会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失灵。因此,一方面,从提高效率的角度看,高校主体应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杠杆作用,如调节高等教育供求关系以优化资源配置等;另一方面,基于公平的考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对高等学校给予足够数量的直接或间接的补贴。

关键词: 高等教育, 学费, 价格机制

Abstr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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