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 Vol. 21 Issue (6): 631-636  DOI: 10.15936/j.cnki.1008-3758.2019.0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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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宽, 秦书生. 习近平新时代关于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的逻辑阐释[J].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 21(6): 63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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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Kuan, QIN Shu-sheng. The Logical Interpretation of Xi Jinping's Important Exposition on Ecological Ethics in the New Era[J]. Journal of Northeaster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2019, 21(6): 631-636. DOI: 10.15936/j.cnki.1008-3758.2019.0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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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L17CKS005);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WQN201710);辽宁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资助项目(LDQN2017002)。

作者简介

王宽(1987-), 男, 辽宁鞍山人, 辽宁大学讲师, 法学博士, 主要从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
秦书生(1963-), 男, 辽宁丹东人, 东北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研究。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 2019-01-26
习近平新时代关于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的逻辑阐释
王宽 1, 秦书生 2     
1. 辽宁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6;
2. 东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辽宁 沈阳 110169
摘要: 新时代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学的理论要求、弘扬中国传统生态文化的发展要求以及建设生态文明的实践要求分别构成了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生成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以“生命共同体”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生态伦理关系为其逻辑结构的划分依据, 以“尊重自然”为其思想内核, 以“珍爱生命”“爱护环境”为其思想主体, 以“责权共担”为其思想实质。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的逻辑旨归在于提出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道德哲学和规范伦理。
关键词: 习近平    生态伦理    生态文明    
The Logical Interpretation of Xi Jinping's Important Exposition on Ecological Ethics in the New Era
WANG Kuan 1, QIN Shu-sheng 2     
1. School of Marxism, Liaoning University, Shenyang 110036, China;
2. School of Marxism, Northeastern University, Shenyang 110169, China
Abstract: The theoretical requirement of developing Marxist ecological ethics, the development requirement of carrying forward Chinese traditional ecological culture and the practical requirement of constructing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the new era constitute the theoretical logic, the historical logic and the realistic logic of Xi Jinping's important exposition on ecological ethics. Xi Jinping's important exposition on ecological ethics is based on the relationship of ecological ethics among the elements of the "life community" as its logical structure. It takes "respect for nature" as its ideological core, "cherishing life" and "caring for the environment" as its ideological subject, and "responsibility and power sharing" as its ideological essence. The logical intention of Xi Jinping's important exposition on ecological ethics lies in putting forward moral philosophy and normative ethics that adapt to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the new era.
Key words: Xi Jinping    ecological ethics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2018年第八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 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 在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时代的全新历史条件下, 更要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1]。这实质上提出了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伦理学的要求, 因为生态伦理文化是“生态文化体系”的重要内容, 而“生态价值观”更是生态伦理研究的核心主题, 如何构建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具有中国话语风格的生态伦理学是当前乃至今后生态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在这一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已经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生态伦理的重要论述, 对其进行系统地逻辑阐释将有助于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伦理学的构建。

一、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

习近平指出,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 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2], 这是因为我们所处的时代, 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向我们提出了专属于这个时代的理论要求、发展要求和实践要求, 用理论的方式回应新时代的诸多要求就构成了思想、理论生成的基本逻辑。

1. 理论逻辑:新时代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学的理论要求

在生态伦理研究领域, 西方生态伦理学控制着话语权, 中国没有获得与其贡献相符合的话语地位, 如何在新时代的语境下, 继承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学, 构建具有中国风格的生态伦理话语体系, 从而为中国在生态伦理领域赢得话语权, 这是新时代提出的新的理论要求。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就是在回应这一理论要求的过程中生成的, 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学是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生成的重要理论基础。

首先, 对马克思生态自然观的继承与发展。马克思认为, 人与自然在存在论层面上具有原初的内在关联性。自然界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 人就是自然, 人通过自然界使自己成为人。同时, 人化了的自然界作为对人来说真正的、属人的自然界, 自然就是人。由此, 马克思形成了人就是自然界, 自然界就是人, 人与自然相同一的生态自然观。习近平继承与发展了马克思的生态自然观, 从人与自然相同一的维度为人类尊重自然找到了坚实的哲学基础。

其次, 对马克思恩格斯“代际平等”观的继承与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 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3]习近平继承与发展了这一重要思想, 提出了“代际公平”的生态伦理原则, 充分肯定了代际间现实存在的自然利益遗传与继承关系, 着重强调“当代人的发展不能损害后代人的发展”是当代人理应承担的道德责任。

最后, 对马克思主义“生态公平”观的继承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学的本质特征在于将生态伦理的主题确立为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生态利益的冲突, 强调必须坚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生态利益的生态公平原则。习近平继承与发展了这一重要思想, 把“生态公平”视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大优势和本质特征, 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的就在于实现惠及全体人民的生态幸福。

2. 历史逻辑:新时代弘扬中国传统生态文化的发展要求

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时代, 习近平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精神”层面建设的新发展要求, 即大力弘扬中国传统生态文化, 使其焕发新的时代价值, 成为化解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矛盾的文化润滑剂。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就是在回应新时代弘扬中国传统生态文化新要求中生成的, 中国传统生态文化尤其是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智慧是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生成的重要文化基础。

首先, 对“天人合一”生态本体论的继承与发展。“天人合一”是贯穿中国远古图腾、神灵文化乃至诸子百家生态文化的核心理念, 是中国传统生态文化的本体, 也是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的文化根基。习近平对这一重要生态文化理念进行了创造性阐释, 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作为人“尊重自然”的内在根据, 从而在中国传统生态文化的视域内, 找到了人对自然施以伦理关怀的文化基础。

其次, 对“感物悯人”生态情感论的继承与发展。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智慧对大自然的生机勃勃、动植物的生命节律有着特殊的情感。所谓“夫诗之本在声, 而声之本在兴, 鸟兽草木乃发兴之本”。习近平正是在继承这一重要生态文化理念的基础上提出了尊重一切生命之内在价值的生态伦理理念, 倡导人们充分认识非人类生命自身所蕴含的内在价值, 并从中领悟生命的本真意义, 进而对非人类生命产生发自内心的道德情感。

最后, 对“人物共融”环境和谐论的继承与发展。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智慧宣扬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荣。例如, 陶渊明在其《读山海经》中写到“孟夏草木长, 绕屋树扶疏。众鸟欣有托, 吾亦爱吾庐”, 一派人与环境和谐共生、生意盎然的田园景象。习近平正是在继承与发展这一重要生态文化理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以维持环境之“美”来增进世界之“善”的生态伦理理念, 突出强调了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在推进中国人民生态幸福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3. 现实逻辑: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实践要求

党的十九大向世人宣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与此同时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也进入了新时代, 我们面临新的建设主题、新的战略安排、新的国际挑战, 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正是在回应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诸多实践要求的过程中生成的, 这些新时代新变化引发的实践要求构成了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生成的现实基础。

首先, 对新时代新主题的伦理回应。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的重大历史判断,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题也随之转变为满足人民的“生态需要”, 使人民收获生态幸福。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正是从这一新主题的新要求出发, 在“环境正义”的语境下回答了如何通过确立“生态公平”等价值原则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由人民共享, 进而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平等地满足生态需要、收获生态幸福。

其次, 对新时代新安排的伦理回应。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4] 27, 其中“美丽”构成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目标。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正是从“美丽”这一现实要求出发, 提出了人对“环境”负有道德责任的理念, 倡导人们生成“爱护环境”的道德情感, 以此帮助人们形成关爱自然环境, 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的生态道德观。

最后, 对新时代新挑战的伦理回应。当前国际环境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呈现出新变化, 合作共赢是主题, 但在合作中也有斗争。西方发达国家总是试图把不属于中国的生态责任强加给中国, 以此牵制中国的发展。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正是从这一新形势出发, 以“责权共担”的生态伦理理念回应了这一全新挑战, 为守护全球范围内的“环境正义”提供了中国方案。

二、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述的逻辑结构

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4] 50的重要命题, 这一命题是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的逻辑起点。习近平指出, 要“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5]。这表明“生命共同体”作为一个系统, 其内部由人类、非人类生命、无生命环境三大要素构成, 各要素按照特定的生态规律组织起了一个有序的生命世界。习近平正是从“生命共同体”内部各要素的关系入手, 阐发了人与自然、人与非人类生命、人与无生命环境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生态伦理关系, 从而搭建起了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的框架体系。

2.1. 思想内核:“尊重自然”人对自然的道德信仰

“尊重自然”是人类道德人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是新时代全体社会成员应当养成的道德信仰。习近平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要树立“尊重自然”“尊崇自然”的道德信仰, 对大自然要有关爱之情和敬畏之心。“尊重自然”的理念贯穿了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的各个组成部分, 是其思想体系的精神内核、灵魂所在。

习近平从两个方面阐述了“尊重自然”的内在理由, 回答了人类为什么对大自然负有道德责任的生态伦理基本问题, 为人们形成“尊重自然”的道德信仰进行了必要的学理论证。

首先, “人与自然相同一”使得人有尊重自然的道德义务。马克思人与自然相同一的生态自然观认为, “人对人来说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来说作为人的存在, 已经成为实际的、可以通过感觉直观的, 所以关于某种异己的存在物、关于凌驾于自然界和人之上的存在物问题……实际上已经成为不可能的了”[6]。习近平将此解读为, “人……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 “人因自然而生, 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 即“天人合一”[7]6-11。也就是说, 人与自然在存在论的层面上乃是同一存在物, 关爱自然就是关爱人类自己, 人类必须“亲近自然、了解自然、保护自然、培养热爱自然、珍爱生命”[8]的道德情感, 并把这种道德情感转化为一种人对自然的道德信仰, 进而履行“呵护自然”的道德义务。

其次, “自然规律”的存在使得自然有被人类尊重的道德权利。习近平指出, 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都要在“尊重自然规律”“遵循自然规律”的理念下进行, 如果不尊重自然规律, 人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 [7] 11。这里的“自然规律”主要是指自然生态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一种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自然之所以能够创造生命、维持生命, 主要是“自然规律”在发挥作用, 只有“尊重自然规律”, 生命才能生存发展, 违背了自然规律生命就会灭亡, 由此“自然规律”成为足以使一切生命产生尊重、敬畏的“权威”。

2.2. 思想主体:“珍爱生命”“爱护环境”人对自然的道德情感

“珍爱生命”和“爱护环境”是新时代语境下, 基于人与非人类生命、人与无生命环境之间的伦理关系, 对全体社会成员提出的道德要求, 是人类对自然的道德情感的集中体现。“珍爱生命”“爱护环境”的理念集中展示了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的道德功能, 是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的主体, 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伦理的响亮发声, 为人类思考生态伦理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

习近平多次强调指出, 要“珍爱生命”“善待地球上的所有生命”[9] 48, 表达出了一种强烈的“生命平等”的生态伦理理念, 正是非人类生命的存在才使得“生命共同体”变得绚丽多彩, 绚烂的生命现象激发了人类去赞赏、珍爱、关怀生命的道德情感, 引导人类生成了一种彰显其内在德性的生态美德。

首先, “拯救野生动物”体现了人对动物的道德情感。习近平向来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在考察津巴布韦野生动物救助基地时指出, 要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10]。在此基础上, 习近平引用儒家经典表达对动物的同情和怜悯, 即“子钓而不纲, 弋不射宿”[7] 11, 把孔子这种不用网打鱼, 不射归巢鸟从而避免对野生动物赶尽杀绝的做法视为道德高尚之人的善行。习近平还把儒家的“仁”范畴应用于生态伦理领域, 把人对动物的“恻隐之心”作为人对动物施以道德关怀的心理基础, 主张形成一种“君子之于禽兽也, 见其生, 不忍见其死”的道德情感, 倡导人们激发自己的道德潜能, 在爱护动物与养成高尚品格之间建立联系, 进而提升道德境界, 养成关爱动物、热爱生命、感激自然的高尚情怀。

其次, “热爱植物”体现了人对植物的道德情感。习近平指出, “中国人民自古崇尚自然、热爱植物”[7] 145, 正所谓“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 不夭其生, 不绝其长也”[7] 12。习近平对繁茂的植物有着一种发自内心的关爱之情, 主张用儒家的仁爱之心对待植物。同时习近平还指出, “植物是生态系统的初级生产者, 深刻影响着地球的生态环境”[11], 人类对植物的生态功能要有充分的认识, 关爱植物不仅是一种单纯基于道德情感而生发的道德实践, 更是一种实现人类更好地生存的必然选择。为此习近平倡导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培育民众的“爱绿植绿护绿”意识, 鼓励大家“多种树、种好树、管好树”, 践履“热爱植物”的生态美德。

习近平多次强调要“爱护环境”[7] 122, “爱护环境”体现了人类对大自然的基本道德情感。从环境美学的视角看, “环境”内在地蕴含着美, 所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美内在地存在于“环境”之中。从生态伦理的视角看, “美”和“善”是如影随形的, 美的事物都有其“善”。由此, 习近平从环境美学与生态伦理的交叉视角提出:“爱护环境”、维持环境的“美”就是维护、增进世界的“善”, “爱护环境”是人类应尽的道德义务, 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首先, 维持自然环境的美是人对自然环境的道德责任。习近平指出:“大自然充满乐趣、无比美丽, ……保护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12]这表明, 人们要努力从环境美学的视角对自然环境所蕴含的审美价值有充分的认知, 只有这样人们才能珍视自然环境自身所具有的美, 人类才能对自然环境产生道德情感, 并且将保护自然环境, 维持其美视为自己的道德责任。基于此, 习近平进一步提出, 建设“美丽中国”, “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13], 希望通过自然环境之美来激发人们关爱自然环境的道德情感, 将环境审美情感转化为生态道德情感, 进而又通过建设“美丽中国”把对自然的道德情感进一步转化为维持自然环境之美的现实行动, 从而履行了人类对自然环境的道德义务。

其次, 留住“诗意的田园风光”是人对乡村环境的道德责任。“乡村环境”是人与自然共生的地方, 因此乡村环境向来被视为带有诗情画意之美。习近平指出:“在许多诗人的笔下, 农村有着恬静诗意的田园风光, 故而使哲学家发出‘人, 诗意地栖息在大地上’的感慨。”[9] 193习近平用“诗意地栖居”一词把乡村环境的审美价值以一种艺术的形式展现出来, 使“诗意”切入了人的生存, 把哲学思辨、审美欣赏和道德关怀完美地结合起来, 让人在乡村环境中享受至善至美的生活, 使人自觉地生发出对乡村环境的道德情感, 从而认清了人对乡村环境所负有的道德责任。

最后, 打造“风景如画的美丽城市”是人对城市环境的道德责任。城市环境是现代化进程中人与自然相断裂的地方, 同时也是现代人的主要生存环境。如何使城市环境重新融入自然环境是践行“爱护环境”生态伦理要求的一大难题。为此, 习近平结合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城市环境问题, 提出努力实现自然环境与城市环境相融合, 打造“风景如画的美丽城市”的新要求, 提出树立“山水林田湖是城市生命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的理念, 按照“城市建设要以自然为美, 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 [7] 67的原则创造、维持城市环境的美。人类有责任、有义务发自内心地生成对城市环境的道德情感, 带着关爱之情把城市环境建设得更加美丽, 进而增进人类自身的幸福。

2.3. 思想实质:“责权共担”人与人之间的环境正义

“责权共担”的生态伦理理念明晰了人与人之间的生态伦理关系, 体现了人与人之间要平等地分享生态利益, 共同承担生态责任的环境正义立场, 是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中“规范伦理”的集中体现。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的理论实质就在于提出用于引导、约束人们现实行动的原则。这一原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的实践指向, 是新时代调整人与人之间生态利益冲突的根本原则。

首先, 建立以“对子孙后代负责”为核心的代际公平原则, 在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实现环境正义。代际公平原则昭示了当代人对后代人的生态责任, 即当代人不能过度开发自然资源, 影响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 正如习近平所言, “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 “这是我们对子孙后代必须担负的责任” [7]143-144。为此, 习近平多次指出, 要造福后代, 要为子孙后代的发展留有充足的生态余地, 这是“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 [7] 7。具体地说, 就是要为子孙后代进行合理的“代际存储”与“代际创造”, 即要节约使用自然资源, 努力为后代多保留一些用于发展的资源; 依靠科技创新实现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 为后代保留一个可以用于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空间。

其次, 建立以实现“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主旨的生态公平原则, 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环境正义。生态公平原则首先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在自然资源分配、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损失补偿中平等地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对此,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 即平等地使用自然资源, 不能使自然资源被一部分人无偿使用, 而损害全体人民的生态利益; 要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 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人要给予处罚, 用以修复生态环境, 保护其他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同时, 生态公平原则还要求最大限度地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为此, 习近平指出,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 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7] 7, 要努力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不平衡的问题, 统筹区域、统筹城乡生态文明建设, 加大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等生态文明建设薄弱地区的投入, 建设惠及全体中国人民的生态文明。

最后, 世界各国应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基础上“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14], 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环境正义。习近平多次指出, 世界各国在全球环境治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要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为行为准则。一方面, 国际社会必须坚持“共同责任”原则, 即无论国家大小强弱均有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义务与责任, 因为“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 非一国之力……只有团结协作, 才能凝聚力量……只有共商共建共享, 才能保护好地球”[15]。另一方面, 世界各国又要秉持“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即各国承担责任的大小应与其历史上造成环境破坏、气候变化的程度成正比; 应与其实际能力、发展要求相适应。习近平指出, “中国是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 “中国坚持正确义利观, 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国际合作”[16], “中国愿意继续承担同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责任”[17]。但是, 中国不承担发达国家强加在中国身上的超出中国实际能力的生态治理责任, 坚决反对发达国家借环境保护之名对发展中国家奉行的生态殖民主义和环境霸权主义行径。

三、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的逻辑旨归

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从新时代的现实出发, 又回到新时代的现实, 从生态伦理的视角发现并解答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难题, 其根本旨归在于构建体现新时代内在要求的生态伦理范式, 化解新时代人与自然的冲突, 这也是其思想逻辑展开的必然结果。

1. 理论旨归:提出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道德哲学

新时代生发新观念、呼唤新道德。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种反映新时代道德要求的生态伦理世界观, 倡导了一种适应新时代道德要求的生态美德, 是中国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造世界观, 培养生态美德的道德哲学。

习近平以“生命共同体”为其生态伦理思想的逻辑起点, 把人类共同居住的地球理解为一个基于“尊重自然”“珍爱生命”“爱护环境”以及“责权共担”等生态伦理理念而形成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至善至美的人类美好家园, 向人们展示了一个饱含生态伦理情感的生命世界, 展示了一种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生态伦理世界观。同时, 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还体现出了一种人对自然应有的道德情感, 倡导中国人民把这一道德情感作为自身生态德性养成的内在动机, 从而养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美德, 履行人对自然的道德义务。通过上述世界观的改造与生态美德的养成, 中国人民的道德境界将极大提升, 将更为主动地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更加积极地配合各类生态政策的执行, 更加自觉地按照一种生态化的方式去生存, 并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视为人生的终极幸福。

2. 实践旨归:提出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规范伦理

新时代面临新问题、期待新方案。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提出了用于调整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生态利益冲突的规范伦理, 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伦理依据, 提升了生态文明制度的实效性。

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在新时代的语境下, 解答了诸如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的矛盾、物种歧视与生命平等的冲突等人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价值选择难题。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承认生命个体的内在价值依赖于自然的内在价值, 将自然的内在价值视为一切价值的始源, 主张以自然的内在价值为人们价值选择的终极指向, 为人们的价值选择划定了根本准则, 扫除了人们内心的困惑。同时, 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推进了生态文明制度的构建, 为生态文明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生态文明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调节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生态利益关系的规范体系, 是生态文明理论走向生态文明实践的中介。习近平生态伦理重要论述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确立了“尊重自然”的价值根基, 奠定了“环境正义”的价值立场, 将生态伦理融入生态文明制度设计之中, 为生态文明制度发挥作用进行了伦理辩护, 进而提升了生态文明制度的适用性和实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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