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0, Vol. 2 ›› Issue (1): 16-18.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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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上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探析

顾海波;李吉宁   

  1.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06;辽宁省公安司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31
  • 收稿日期:2000-01-15 修回日期:2000-01-15 出版日期:2000-01-25 发布日期:20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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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ceived:2000-01-15 Revised:2000-01-15 Online:2000-01-25 Published:20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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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在选择某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时,综合分析与该法律有关的各种因素,确定一个地方(或国家)与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有最密切的联系,就以该地方(或国家)的法律为法律关系的准据法。与以往的法律选择原则相比,最密切联系原则具有更加科学、公正和灵活的特征。目前,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冲突法上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已在诸多领域通过立法与实践的形式加以确定和应用。通过对最密切联系原则的作用与局限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客观的评价,可为今后的冲突法研究指明方向,对冲突法的改革和发展也有着持久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 国际私法, 冲突法, 最密切联系原则

Abstr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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