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4, Vol. 26 ›› Issue (3): 98-105.DOI: 10.15936/j.cnki.1008-3758.2024.03.011
张云鹏,宿博佳
ZHANG Yunpeng, SU Bojia
摘要: 经验法则是证据评价的依据、建立证据与事实之间联系的桥梁以及事实认定合理性的检验标准,在刑事案件事实认定中经验法则的运用不可或缺。经验法则的适当选取是其规范运用的前提和基础,对于指向一致的经验法则应以盖然性程度为选取的基准,而内容迥异的经验法则则以具体条件的符合性为选取标准。裁判文书应当展示经验法则的内容,并结合案件的事实与证据论证经验法则选取的准确性与运用的合理性;对于控辩双方援引的经验法则,裁判文书应区别情况选择回应的方式,以增强裁判结论的正当性。对于经验法则运用的错误,可以通过启动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实现救济。经验法则的规范运用有赖于控辩双方运用经验法则的公开与论辩、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直接审理原则的彻底贯彻等程序支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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