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一系列环境危机中,土地荒漠化已经被明确地认定为最严重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土地荒漠化问题的实质是人的问题,防治土地荒漠化的国际环境立法作为规范人类对土地行为的一种途径,具有显著的公益性,其目的不仅在于保护人类的基本生活环境,更在于维护和改善全球的自然生态环境。为此,必须检讨人类内在的环境思维和伦理观,尊重自然的生存权,最终实现人类整体的长远的生存利益。这既构成了立法的伦理基础,更是立法的价值及其完善的根源所在。
中图分类号:
刘继勇. 论防治土地荒漠化国际环境立法的伦理基础[J].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 18(2): 186-190.
LIU Ji-yong. Ethical Basis of the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egislation on Land Desertifica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J]. Journal of Northeaster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2016, 18(2): 186-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