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22 ›› Issue (1): 7-15.DOI: 10.15936/j.cnki.1008-3758.2020.01.002
李飞翔
LI Fei-xiang
摘要:
大数据技术在提升社会运行效率、丰富人们日常生活的同时亦带来了“杀熟”的问题,不仅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权益,还进一步影响着人们对技术的信任程度。技术发展的不成熟、过分逐利的资本诉求、“不在场”的伦理规范、监管的复杂与不到位及用户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疏忽与艰难等共同导致了如此恶果。据此,可以试着从数据自身、互联网平台以及用户三个角度出发去重新审视“大数据杀熟”背后所蕴含的伦理反思:主要涉及到数据的拥有与分配、算法所应遵循的伦理规则、责任主体的合理界定、相关平台的信任机制之维护以及用户自身“数据权”意识的觉醒等重要议题。唯其如此,整个社会方有可能在数据的运用与约束方面朝着“科技向善”的理念持续迈进。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