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余指定原则是人民法院审理专利侵权案件可以适用的、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一项原则。其基本含义是:人民法院在解释专利独立权利要求和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将记载在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明显是非必要的技术特征排除掉,仅以必要技术特征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从而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运用此项原则比较慎重,有严格的条件。对如何理解和认识多余指定和多余指定原则的内涵、多余指定原则的适用条件等内容进行了理论的探讨,并结合实例,提出了运用多余指定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中图分类号:
赵兴宏. 多余指定原则及其适用[J].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 6(6): 445-447.
-. -[J]. Journal of Northeaster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2004, 6(6): 44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