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5, Vol. 7 ›› Issue (5): 313-319.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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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四维建构社会关系的和谐诉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学考察

彭定安   

  1.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04
  • 收稿日期:2005-09-25 修回日期:2005-09-25 出版日期:2005-09-25 发布日期: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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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ceived:2005-09-25 Revised:2005-09-25 Online:2005-09-25 Published: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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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丰富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的伟大社会工程的内涵,并强化了它的人文关怀和人文精神。和谐社会具有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的自我和谐的四维结构。构建和谐社会应注意解决社会分配不均、三农问题、新兴中产阶层—白领阶层的成长、贪污腐败等问题。其普泛性原则与领域有:社会“三个尊重”理念的形成,普遍的诚信制度与问责制度的建立,“第三次分配”水平的提高,关怀弱势群体和关注社会高危群体等。

关键词: 和谐社会, 社会工程, 中产阶层, 问责制, 弱势群体

Abstr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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