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8, Vol. 10 ›› Issue (3): 216-219+232.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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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沈恒林;季元元;   

  1.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04;辽宁沈阳110004
  • 收稿日期:2008-05-15 修回日期:2008-05-15 出版日期:2008-05-25 发布日期: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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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ceived:2008-05-15 Revised:2008-05-15 Online:2008-05-25 Published: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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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的"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农村土地制度明显具有行政主导的特征。这种农地制度虽存在着某些合理因素,但在产权结构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为此必须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路应是:进一步延长土地承包期或赋予农民永久使用权;允许农民以各种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立农村集体公地制度;实行以土地转让为条件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政策;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规范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将国家对农地的管理由政策管理转变为法制管理。

关键词: 农村土地制度, 产权结构, 社会主义新农村

Abstr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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