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农村土地制度明显具有行政主导的特征。这种农地制度虽存在着某些合理因素,但在产权结构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为此必须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路应是:进一步延长土地承包期或赋予农民永久使用权;允许农民以各种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立农村集体公地制度;实行以土地转让为条件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政策;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规范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将国家对农地的管理由政策管理转变为法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
沈恒林;季元元;.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 10(3): 216-21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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