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2, Vol. 24 ›› Issue (4): 72-80.DOI: 10.15936/j.cnki.1008-3758.2022.04.009
徐阳,张蕾
XU Yang, ZHANG Lei
摘要: 杨风申非法制造爆炸物案,免刑处理属于法律适用错误,定罪处理亦属不当。我国现有实体法出罪与程序免罪机制,注重政策性平衡,疏于罪与非罪之间个案正义考量,这一缺憾通过穷尽实体法资源、现有程序免罪机制无力解决时,特别程序补救成为最后路径。通过程序免罪机制扩充,构建我国兜底式特别程序免罪机制,以程序裁量校正司法保守主义,由高级别司法机关统合把控,具有现实必要性;与罪刑法定原则在保障人权上的内在契合性,使其具有建构正当性。特别程序免罪机制的建构,弥补一般程序免罪机制运行效果不彰,形成司法限缩与立法扩张的动态制衡,实现类案衡平与个案衡平的统一,提供更加顺畅的出罪渠道,促成法律新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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