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6, Vol. 8 ›› Issue (1): 56-59.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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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的特征及启示

周实;刘亚静;   

  1.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04;辽宁沈阳110004
  • 收稿日期:2006-01-30 修回日期:2006-01-30 出版日期:2006-01-25 发布日期: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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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ceived:2006-01-30 Revised:2006-01-30 Online:2006-01-25 Published: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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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国家公务员的渎职事件不断发生,并呈上升趋势。为此,日本政府于1999年4月颁布了《国家公务员伦理法》,具体规范了公务员伦理道德的行为准则。其主要特征表现在:特别职公务员与一般职公务员伦理立法相结合;国家公务员伦理法的内容细致、可操作性强;在对公务员不当处分的救济程序上体现了《行政程序法》与《国家公务员法》的衔接。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的规定对我国反腐败的立法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公务员伦理法, 行政伦理, 政治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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