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 Vol. 16 ›› Issue (3): 250-255.DOI: -
刘文丽1,郑文瑞2,夏球3
LIU Wenli1, ZHENG Wenrui2, XIA Qiu3
摘要: 从跨国企业的全球利润最大化视角出发,综合考虑企业所得税、关税、税收所在国发现转让定价后的惩罚程度,以及中国税收管辖权等具体情况,建立了适用于我国的跨国企业转让定价模型。研究结果表明:转让定价的报告价格是关于可比正常价格、惩罚系数、税收因素(由企业所得税率和相应关税决定),以及母公司所在国税收制度的函数。企业所得税率与相应关税税率决定了转让定价操纵的方向及动机大小,而转让定价处罚会降低操纵转让价格行为的概率。为了加强对跨国企业转让定价行为的调控,提出了明确关联企业认定标准,通过调节关税降低公允价格与转让定价之间的差距,加大对跨国企业转让定价避税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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