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7, Vol. 9 ›› Issue (2): 121-124.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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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股权分置改革的股权激励制度分析

杨亮;韩冬梅;   

  1. 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东北大学计划财经处辽宁沈阳110004;辽宁沈阳110004
  • 收稿日期:2007-03-30 修回日期:2007-03-30 出版日期:2007-03-25 发布日期: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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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ceived:2007-03-30 Revised:2007-03-30 Online:2007-03-25 Published: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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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权激励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将经营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真正统一公司的经营目标,从根本上解决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委托代理问题。但股权分置导致的同股不同权,造成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基本条件缺失,同时由于股改前相关法律法规的诸多限制,致使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无法实施。为确保股权激励制度的有效实施,我国必须建立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建立科学民主的业绩考核制度,同时加快股权激励制度的配套制度建设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关键词: 股权分置, 股票期权, 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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