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7, Vol. 9 ›› Issue (2): 125-128.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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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制度创新

程默;王忠贤;   

  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杨凌712100;陕西杨凌712100
  • 收稿日期:2007-03-30 修回日期:2007-03-30 出版日期:2007-03-25 发布日期: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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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ceived:2007-03-30 Revised:2007-03-30 Online:2007-03-25 Published: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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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退耕还林(草)工程的补贴制度作为对我国以往生态环境治理制度的突破,带来了巨大的生态环境治理效益。其创新之处在于通过激励退耕农户经营活动的外部性来实现改善生态环境的社会目标。目前,这一制度正面临着地权残缺、产权主体冲突和限制农户行为的自主性等问题。建立具有私人产权性质的物权化的土地使用权,将社区和农民参与的机制引入退耕还林(草)管理中是未来退耕还林(草)制度的创新方向。

关键词: 退耕还林(草), 制度创新, 产权

Abstr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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