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1, Vol. 13 ›› Issue (4): 335-339.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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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仲裁资源充分利用的几点思考

赵兴宏;   

  1.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 收稿日期:2011-07-15 修回日期:2011-07-15 出版日期:2011-07-25 发布日期: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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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ceived:2011-07-15 Revised:2011-07-15 Online:2011-07-25 Published: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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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程序性法律制度,仲裁与民事诉讼是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重要途径与形式。在或裁或讼的选择中,目前绝大多数人选择诉讼,使仲裁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利用。这主要是因为人们在思维定式上,"有纠纷找法院"的认知根深蒂固,认为法院更具权威性、强制性,因而忽视仲裁的优势。当前为使仲裁资源充分利用,社会应重视对仲裁法的普及和教育;仲裁机构应以高质量的仲裁结果向社会展示其功能和作用;法院应适当地引导和分流,以帮助更多人们选择仲裁;应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

关键词: 仲裁, 仲裁资源,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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