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1, Vol. 13 ›› Issue (6): 534-538+543.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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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法的价值分析——从宪政、法制品质与司法正义三重意义上

谢佑平;吴羽;   

  1. 复旦大学法学院;
  • 收稿日期:2011-11-15 修回日期:2011-11-15 出版日期:2011-11-25 发布日期: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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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ceived:2011-11-15 Revised:2011-11-15 Online:2011-11-25 Published: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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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传统社会重实体、轻程序,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中国传统法律无法走向现代化,因此,要实现法治国家的理想,应深刻理解程序法的巨大价值。程序法的价值可以从宏观上和微观上两个角度而言,前者体现在程序法对于一国宪政建构上,其中主要包括程序法有助于防范民主制度的弊端、推动法治建设、保障宪法的实施和维护宪法权威,以及提升法律的独立地位与"良法"品质等方面的价值;后者体现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程序法可以有效地保障人权及规制刑罚权的运行、维护法的安定性。

关键词: 程序法, 宪政, 法制品质, 司法正义

Abstr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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