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部分国家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条款成为控制国家公权力对私权侵害的有力武器。宪法的传统公法性质限制了其适用对象,一些国家宪法在原则上不能直接适用或者有限地适用于公民之间的私人侵权行为。现代宪法理论逐渐关注基本权利在私人主体间的效力问题,以拓宽基本权利条款的实现路径。美国“国家行为人”理论新发展、德国间接第三人效力理论以及其他国家的宪法实践逐步区分出基本权利条款实现的不同模式。比较其他国家基本权利的实现路径,可以为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效力模式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中图分类号:
杨晓楠. 国外宪法基本权利的效力实现及对我国的启示[J].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16(1): 86-91.
YANG Xiaonan. Effect Realization of Constitutional Basic Rights in Foreign Countries and Its Implications[J]. Journal of Northeaster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2014, 16(1): 8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