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时代剧烈而强大的变革对政府规制提出了新的挑战。发源于美国的政府公司,以政府背景、任务明确、组织灵活、机制自由、监管有道、风险可控、利润合理、公益性强为基本特征,如作为一种新的规制模式引入我国,则很可能有助于解决当前“互联网+”时代政府规制面临的部分问题。但需注意,政府公司的引进不能全盘照搬,必须在完成我国或我国部分地区立法、执法、司法环境的适应性调整后方可尝试,同时,也必须防止政府公司以“公司治理”方式不当行使强制性公权力。
中图分类号:
邢栋,郭晓珍,何军明. 政府公司:“互联网+”时代政府规制理想模式之证成[J].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20(2): 18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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