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2, Vol. 24 ›› Issue (6): 109-116.DOI: 10.15936/j.cnki.1008-3758.2022.06.014
金德楠
JIN Denan
摘要: 社会正义是现代道德形态的价值内核。马克思主义视域中,它既作为一种解释性社会正义,具有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历史性和阶级性,又作为一种以人的解放为主旨的规范性社会正义,用以评价特定的生产方式与社会制度,还呈现出视制度正义为社会正义实现方式而展开制度批判和制度革命的理论向度。社会正义内含道德属性,勾连道德发生的制度背景和价值背景,是社会制度体系与公民个体的首要美德,并展现为一系列具有规范意义的道德条目。集体德性建构路向主要有:加强社会正义建设,以制度正义建构为基础最大限度地保证道德公正;扬弃“虚幻的集体”,走向以人的解放为价值遵循的“真实的集体”;厘定集体利益边界,肯定个人利益的现实性及其对集体利益的构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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