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4, Vol. 26 ›› Issue (1): 108-117.DOI: 10.15936/j.cnki.1008-3758.2024.01.012
童云峰1,2
TONG Yunfeng1,2
摘要: 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与更正权、被遗忘权、数据可携带权等个人信息新式权利存有抵牾,可能会违背数据最小化等个人信息基本原则,导致区块链技术存在合规难题,直接制约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创新。为寻找区块链技术与个人信息权利的兼容方案,学界的既有研究思路,多属于修正区块链核心技术优势以适应滞后法律规则的区块链改造论,会遮蔽区块链的信任基础和技术优势。应转变思路选择法律适应论,最彻底的方案是革新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则,构筑区块链豁免机制;相对缓和的方案是,在法律修订前,可借助目的解释论,对被遗忘权作软化解释、对匿名数据作扩大解释、对告知同意作重新解释等,推动区块链与个人信息权利的适度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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