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5, Vol. 17 ›› Issue (3): 276-282.DOI: 10.15936/j.cnki.10083758.2015.03.009
王欢明1,诸大建2
WANG Huan-ming1, ZHU Da-jian2
摘要: 城市公共服务供给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任务,其中城市定点类公共服务面临着三层困境:不同类型公共服务在结构配置上的失衡;公共服务在空间上供给的不均衡;公共服务在阶层间分配的差异。该问题的解决,实质上需要定点类公共服务在供给中区分服务安排者和生产者,采用政企、政社、社企、多元主体合作四种供给模式,为提升上述四种供给模式的绩效,需要设计民生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生产机制和分配机制。在政企、政社供给模式,需重点关注分配机制,在社企合作制模式中,需要重点关注民生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在多元主体合作模式中,需要平衡三种机制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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