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3, Vol. 5 ›› Issue (3): 184-186.D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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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后我国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制度问题初探

宁烨   

  1. 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辽宁沈阳 110004
  • 收稿日期:2003-05-25 修回日期:2003-05-25 出版日期:2003-05-25 发布日期:20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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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ceived:2003-05-25 Revised:2003-05-25 Online:2003-05-25 Published:20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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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指出在美国、日本及欧洲各国,汽车召回制度是一项非常普遍的法律制度。而作为全球增长最快,也是发展空间最大的中国汽车市场,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却一直处于空白。因此,对于车辆本身造成的事故,许多国外汽车厂家常以"中国无相关法律"来实行内外有别的召回制度。特别强调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应与国际惯例接轨,尽快建立和实施适合中国国情的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制度。通过比较分析国外汽车召回管理实践与我国汽车召回管理现状,提出了我国建立并实施汽车召回管理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 中国, 入世, 缺陷汽车, 召回管理制度

Abstr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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