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厌恶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选择的拍卖机制
任嵘嵘, 王波, 卢福强, 李伟鑫人名,(半空) 人名
2021, 42 (6):
900-908.
DOI: 10.12068/j.issn.1005-3026.2021.06.021
以往在研究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选择问题时,通常假设第三方物流供应商(3PLS)对第四方物流集成商(4PLI)持风险中性态度,而这与现实是不符的.为了使研究更加贴近实际,考虑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有风险态度的情况下,第四方物流集成商通过多属性逆向拍卖方式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选择.通过案例设计和进行相关实验,发现通过条件风险价值(conditional value at risk,CVaR)的风险度量方法对风险态度进行度量,很好地将风险因素融合到了多属性逆向拍卖中,打破了传统的第四方物流集成商选择时风险中性的假设,并且将风险度量中常用的CVaR方法融合到了供应商选择中,具有一定创新性.通过对不同风险厌恶程度以及风险中性的情况进行对比,结果表明,当3PLS为风险中性时对4PLI是最有利的,当3PLS为风险厌恶时,风险厌恶程度越小对4PLI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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